南充市农机牧业局
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省农业厅:
根据你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76号)要求,我局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考评小组,在各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对所辖县(市、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了考评;并对照《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市级)》进行自评,自评总分102.7分。现将我局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目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17年全省购机补贴新政策出台后,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南充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市农牧〔2017〕81号),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提出的“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和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求,对我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了部分调整,未调整的仍按照《南充市20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市农机〔2015〕12号执行。继续沿用2016年制定的《南充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南市农牧〔2016〕32号)、《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通知》(南市农牧机〔2016〕7号)、《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的通知》(南市农牧机〔2016〕8号)、重新出台了《南充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并在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和2017年系统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二、政策宣传。目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市农牧业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方式,全面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范围等。2017年7月10日,市农牧业局在仪陇县花园酒店召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暨廉政风险教育会议,对所辖县(市、区)农牧业(农机)局购机补贴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股(站)负责人、购机补贴系统具体操作人员等开展补贴政策、系统操作和廉政风险教育培训。
三、信息公开。目标分值19分,自评得分19分。
南充市、县两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全部采取了实名制。政策咨询电话抽查完全有效,按省厅要求公开购机补贴相关信息:包括实施意见、方案或通知,管理制度,购机程序,补贴额一览表,咨询、投诉及举报电话,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度等。
市农牧业局加强了对县级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和电话有效情况的指导工作,年度内按季度组织信息公开抽查并通报结果,抽查结果在市级补贴专栏中公布。
四、廉政风险防控。目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市农牧业局与所辖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书。2017年7月10日在仪陇县召开的“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暨廉政教育会议”上,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教育。市农牧业局印发了《南充市农牧系统案例警示录》读本。
五、监督检查。目标分值11分,自评得分11分。
市农牧业局对各县(市、区)2017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或通知全部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审核签字确认并及时反馈。2017年对全市购机补贴集中开展监督检查3次(含绩效考核),检查范围覆盖所有实施县(市、区),并形成了监督检查专项报告报省厅。在集中督查中,对购机补贴重点对象、重点机具进行了重点核查。
六、投诉处理。目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购机补贴投诉处理制度的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对经销企业提出了售后服务能力要求,加强了沟通协调和服务,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转办的群众投诉进行了及时调查处理。全年市局共接到6次投诉,全部及时有效地进行了处理,处理结果群众非常满意。
七、工作经费保障。目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经费保障,仍然沿用原市农机局与市财政局会商,联合行文下发了《南充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市农机〔2015〕12号),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县财政局要按照购机补贴实施金额的5%,但最低不低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配套工作经费”。 市级财政给市农牧业局安排了购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都安排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没有发生因工作经费不足影响购机补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
八、县级延伸绩效管理。目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根据川农业函〔2017〕1076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的通知》,我们及时以南市农牧函〔2017〕192号文出台了《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和《南充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并于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的自评情况进行了复核,形成了县级打分汇总表。
九、档案管理。目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我们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档案按市级文件、省厅文件、投诉处理、资金文件、机具核查归类整理成册,便于日后的查找。
十、材料上报。目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7。
根据省农业厅的要求,市局及时上报了各项报表、总结、核查报告等材料,无延迟不报等现象。
2017年我市上报的信息被省厅购置补贴专栏采纳一次,加0.2分,被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专刊采纳一次,加分0.5分。
十一、实施任务完成量。 目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7分。
2017年,我市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为8635.309万元。全年共实施中央购置补贴资金1372.499万元,购买各类补贴机具12499台(套)。
十二、结算进度。目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17年我市加快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截止2017年12月底,结算比例达到99.6%,剩余未结算资金主要是12月份购买的机具。
十三、实施效果。目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 促进了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年末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75个,居全省前列,全市2017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到55.6%.
十四、主动作为(附加分)。最高加分10分,自评加分4分。
2017年顺庆区农牧业局在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发现吉峰公司销售的四台拖拉机的补贴额达到了39.7~47.7%,及时向我局反映了情况,我局立即对销售商、见机户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补贴机具逐台进行核查,最后确定真实购机,发票是按实际已支付货款开据,而非按销售金额全额开据(购机的柏塆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差部分购机款没有付清),导致这四台拖拉机的补贴比例过高。市、区农牧业局责令经销商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市农牧业局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省厅汇报。西充县发现违规事项及时上报,并调查处理。
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促进了政策宣传,强化了信息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了投诉处理渠道,增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透明度,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动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附件:1. 四川省南充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
2. 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得分表
南充市农牧业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