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核查工作,确保顺利推进,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取得应有的效果,根据《南部县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已受理补贴申请的机具的跟踪核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县、镇(乡)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根据《南部县农牧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兑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达到每月结算兑付一批。”的规定,兑付资金前组织实施全县已受理补贴申请机具的核查工作。
二、核查方式
购机者在购机后原则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所购机具或所购机具人机合影照等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机具核实,乡镇(街道)应对补贴机具进行100%实地核实,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在《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上逐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县农牧业局要安排专人对乡镇核实的机具采取电话或现场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10%,对补贴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购机者所购机具逐台入户核实。。核实内容:机具的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信息是否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核查人员在核查表上签字确认。
县财政局根据农牧业局结算明细表进行抽查,抽查核实无误后进行补贴资金兑付
三、工作要求
1、严明纪律。县、乡镇核查组(人员)要认真细致地核对有关信息,实事求是地填写核查表。核查组(人员)要本着对工作、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工作职责,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注意人身安全。核查工作要经得起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督查和检查,不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准随意放宽核查的标准。核查工作实行“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核查工作与个人的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挂钩,违反工作纪律出现问题的,将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降低绩效工资、不予评聘职称、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报有关部门查处。
2、后勤保障。核查工作所需交通工具、早中晚三顿工作餐由各核查组自行解决,按照政策规定解决适当的下乡误餐补助和租车费用。核查组人员原则上每组2人,核查期间若组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要提前一天提出,便于调配其他人员。原则上各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该组的核查工作暂停,销假后继续核查。
附件: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核查表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 | ||||||||||
年 月 日 | ||||||||||
姓名 | 地址 | 数量 | 入户现场核实内容 | 购机户签字 | 核查人员签字 | 备注 | ||||
生产厂家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 | 发动机号 | 购机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