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一、补贴对象
南部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程序
1、宣传公告。以乡镇(街道)为主体,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栏和宣传手册等。宣传2019年农业机械“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政策,对补贴对象、申请程序、补贴机具种类、补贴额、优先补贴条件、咨询电话及相关要求等予以广泛公告。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我省补贴目录范围内的),经销商及购机者对购机行为、购买机具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后,经销商对购机者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备注栏应注明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登记补贴机具销售台账并确保5年内备查。
3、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及经乡镇核实、签字、盖章的《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等申请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购机者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和核查表,将购机户信息、所购机具信息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并打印《四川省201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办理农机购置补贴,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应先行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再按程序办理补贴申请。
购机者应在本年度内申报办理补贴手续。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当补贴资金已用完时,产销企业应明确告知购机者所购机具不能享受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购机户与产销企业自行解决。
对申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即要先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同意后,再按相关设计文件建设,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人员验收后,再按程序办理补贴。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机具核查。购机者在购机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所购机具等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机具核实,乡镇(街道)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100%实地核实,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后在《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附件4)上逐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对乡镇核查的机具采取电话或现场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10%。对补贴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购机者所购机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逐台入户核实。
5、资格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当补贴资金已用完时,产销企业应明确告知购机者所购机具不能享受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购机户与产销企业自行解决。
6、信息公示。经资料、机具及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县农业农村局将归档整理办理的补贴机具信息等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内容包括购机者购买的机型、姓名、所在村社、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接受群众监督。
7、资金兑付。公示期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同时将补贴信息通过党政网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录入社保“一卡通”信息平台,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财政局核查无误后通过“金保网”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提供的社会保障卡账户打卡直发。从县农业农村局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受理之日起,原则上120日内应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帐户上。当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录入之时的补贴标准为准。
三、咨询、举报电话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0817-5572328 0817-5589099
举报电话:南部县农业农村局0817-5526323 南部县财政局0817-5522387 南部县监察局0817-5522263
四、温馨提示
1、购机者自主全价购机可以议价。购机后,经销商必须当场给购机者出具正式发票。发票上必须载明生产企业、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供货日期。
2、为防止不法份子利用购机补贴进行诈骗,请购机户提高警惕。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时,购机户不需要向任何人(任何部门)提供社会保障卡账号的密码,不需要向任何人(任何部门)付款或转账。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