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 发 〔2019 〕115 号
南部县 农业农村 局 南部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 2019 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
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 〕42 号)精
神 ,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 《 关于做好 2019 年农业生产发
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 农计财发 〔2019 〕6 号 ) 、 《 关
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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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机 〔2019 〕6 号 ) 、 《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
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 》 ( 农办机 〔2019 〕7 号 ) 等新要
求及省 、 市相关文件精神 , 现就做好 2019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
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绩效,推动改革创新
针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资金使用进度慢、存量资金多
等影响政策绩效问题 , 在持续稳步实施 《 南部县 2018-2020 年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 南府办发 〔2018 〕42 号 ) 做到“ 应
补尽补 、 敞开补贴” 的基础上 , 据实结算兑付 , 年度结余补贴
资金连续滚动使用。按照省厅要求探索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
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
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按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方案
实施)。
二、坚持绿色导向,优化完善政策
(一)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根据四川农业“10+3” 产业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进
一步扩大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在 在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中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
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
置等 4 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调整后,2019 年的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 大类 38 小类 108 个品目,比 2018 年
度增加 4 个品目。同时,选取废弃物料烘干机、增压沼液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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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设备和粪污罐等有助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机具,茶叶
加工成套设备、田间运输机等有助于十大“ 川字号” 产业发展
的机具,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
(二)调整补贴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规定
要求 , 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调整优化 《 四川省2018-2020 年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制定新增品目的分类分档和补
贴额,并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根据农
机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权限,我县执行全省
统一标准,省厅调整后的《补贴额一览表》将通过四川省农
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
三、强化资金使用,优化工作流程
(一)强化补贴资金使用和测算。 按照省、市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要求,结合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
试点,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使用结
转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两年内未用完的结余资金按规定执
行。严格资金管理,科学测算上报补贴资金需求。
(二)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2019 年起,全面实行农机
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
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
时公开 , 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 , 及时申请补贴 。 各乡镇 、
街道、相关部门要全面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
限制性规定,方便购机者购机和申请补贴。根据上级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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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安排,及时推广使用手机 APP (含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
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
制宜开展补贴办理“ 一站式” 、进村入户等服务,实现购机者
申领补贴“ 最多跑一次” 。
(三)明确资金兑付时限。 根据省、市上级部门要求,
2019 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 , 应于 30 个工
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
求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
行为期不少于 30 天的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财政局 ; 县
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 于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将补贴资
金发放纳入全省“ 一卡通” 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
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
发放。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时限兑付,根据“ 一卡通”
系统流程,县农业农村局在将补贴信息资料报送县财政局的
同时将补贴信息资料通过党政网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各
乡镇(街道)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信息资料于 5 个
工作日通过社保“ 一卡通” 信息平台录入信息上报,县农业农
村局在乡镇录入上报后完成审核上报县财政局完成兑付。
四、加强纪律约束,严查违规行为
(一)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业农村
局、财政局联合监管机制。深入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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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责任。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落实领导
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
局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街道)、相关部门要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
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
补贴资金安全。强化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及乡镇(街道)参
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
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
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
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严禁补
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补贴申请手
续。
(二)强化企业承诺约束。 进一步细化实化自愿参与补
贴政策实施的农机生产企业的承诺事项,落实企业责任。一
是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
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
校核,筛查机具、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二
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
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三是承诺对经销商出具给农民和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 购机者” )的发票、合格证等补
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
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四是承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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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
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未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
补贴行为, 发现异常情况后,主动自查自纠,并及时向销售地
县级农业农村局书面报告。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机生产企
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失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三)强化公开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各乡
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
纸杂志 、 广播电视 、 互联网等方式 , 以及村务公开和“ 益农信
息社” 等渠道 , 开展补贴政策宣传 , 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
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
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
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各类信息,并与四川省农机购置
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链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核验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
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 ( 试行 ) 》 的精神和要求 ,
制定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
制流程,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
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县域适应性差
的机具购置等)的核验监管。鼓励、支持积极探索补贴机具
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加快农机试验鉴定、补贴机具投档、
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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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全面落实牌证管理
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
领分开。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
结合年检工作 , 加强对享受购置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的查验 。
(五 ) 强化问题整治 。 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 、
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未购报补、重复报补、以
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
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
嫌疑较大的企业,可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涉及
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查实后先暂停
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
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加强联动处理,由省内各
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封闭、暂停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
产企业,或由农业农村部及其他省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
贴产品或产销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封闭、暂停农机购置补
贴,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
规行为的购机者 , 给予 3 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 ;
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 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 ,
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协助建立省际补贴机具信息联查机制,
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对比分析,排查可疑线索,做好违
规行为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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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联合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
对违规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
行为,及时报请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
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
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违法
犯罪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的 ,
由县农业农村、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资金退缴。
附件:南部县 2019 年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核实表
南部县 农业农村 局 南部县财政局
2019 年 年11 月 月 27 日
南部县 农业农村局办公 室 2019 年 年 11 月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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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购机者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核 査 内容 机具实际信息 发票信息
生产企业
机具型号
出厂编号
动力编号
乡镇意见和
建议
(盖章)
核 査 人: 年 月 日
经销商承诺书
本公司对以下授权的乡镇网点负责人 销售给 的补贴机具和提供的补贴
资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经销商(章): 负责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经销商授权网点承诺书
本网点销售给购机者 身份证号码 的补贴机具
完全真实,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机具型号 出厂编号
动力编号 。
网点负责人(签字、手印): 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购机者承诺书
本人在以上网点购买的补贴机具 , 机具信息和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完全真实 , 并承诺两年内不得
转卖。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购机者(签字、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 、 本表供购机户申请补贴资金用;2 、原件交农 业农村局 ,若需留存,请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