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农业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清理情况的报告
泸州市农业局:
根据川农函【2018】143号文件精神,12月7日,纳溪农业局开展了对2015-2018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累计申请5台及以上同一品目机具、且单台享受补贴额均在2000元以上的购机者,或同一地址多人申请补贴的购机者进行重点核查。
按照要求,27日纳溪区农业局检查组深入天仙镇文凳村9社黄兴购买茶叶揉捻机(2018年购买10台,);28日到护国镇梅岭村蒋焕强购买茶叶机(2016年购买4台茶叶揉捻机,一台茶叶烘干)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机具都在生产现场,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违规享受补贴等违规问题。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