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
集体决策制度
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区农林局拟定。
2、拟定的实施方案初稿送区财政局征求意见。
3、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
4、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交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联合财政局发文。
二、购置补贴机具审核
区农林局会同区财政局和各镇农服中心对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实,实地、实人、实机逐一核实。现场核实率达30%,电话核实率达100%。
三、购置补贴资金拨付
1、区农林局汇总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明细表。
2、经区农林局和区财政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批后,由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