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
集体决策制度
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区农林局农机与信息化技术推广中心拟订。
2.拟订的实施方案送区财政局征求意见。
3.区财政局意见返回后,实施方案提交区农林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
二、购置补贴机具审核
1.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购机者身份和购机真实性,并签字盖章证明。
2.区农林局审批购机者申请。
3.所有机具需经当地农业综合服务站现场核实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区农林局(或与区财政局联合)现场复核或电话抽查全部补贴机具。
三、购置补贴资金拨付
1.区农林局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资料交区财政局。
2.区财政局核实后拨款,由农商银行代发至购机者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