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处理办法
一、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二、绵竹市农业局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建立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利用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建立咨询、投诉、举报和受理渠道,完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三、对待咨询补贴政策的购机者,应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全面准确及时回答有关问题;对情节简单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件,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上级机关转来的投诉、举报件,按上级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
在投诉举报的查办过程中要重调查、重证据、重公正。必要时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说服力。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八、绵竹市农业局要定期梳理信访和投诉材料,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接受投诉、举报情况应按季度汇总上报德阳市农业局。
九、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和外借。
农机投诉机构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泄露投诉者个人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附:《绵竹市农机购置补贴投诉情况受理登记表》
绵竹市农机购置补贴投诉情况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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