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的通知》和年初工作安排,市农业局将于2018年1月,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一、评价内容和指标
按照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县级)》和《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设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3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进度和实施效果内容,同时设置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二、评价对象、方法
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县(市区)农业部门都应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分两部分,一是县级自评,二是市级对县级综合考评打分。
三、时间安排
(一)县级自评(2018年1月1日-15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考核自评报告,2018年1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并备齐相关资料,做好迎接市局和省厅考核准备。
(二)市对县级审核评分(2018年1月16日-1月31日)。市农业局结合县(市、区)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通过现场复核等方式进行逐一核实。对照县级自评发现的问题,同步复核整改落实情况,按照《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县级)》,对各县(市区)打分,形成市级绩效考核报告。市农业局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最终形成绵阳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管理考评结论。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各地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市农业局将评价结果与年终评优、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绵阳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