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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马尔康市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 阅读:65 | 编辑:马尔康市农业畜牧和水务局马绍美 | 作者:邓筱晴 | 文章来源:马尔康市农业农村局

马尔康市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走好“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天府良机”,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底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阿坝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 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出厂时须通过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牌,装配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的通知》(川农函2023 33号)执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的通知》(川农发〔2023〕24号)执行(机具补贴额有调整的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为准)。

2、省级资金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只能用于播种、收获环节机械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标准为该型机具中央资金补贴标准的50%。省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州补资金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不变。

3、州累加补贴标准

中央资金和州级累计补贴资金补贴比例为1∶1州补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享受州级累加的机具两年内不能出售并随时接受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的核查,享受中央、省、州累加补贴的播种、收获机械三年内不能出售或转卖。特殊情况需转卖转让的,需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四、补贴资金规模

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万元。州补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操作实施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方案

市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申请补贴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在手机上下载“四川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提供信息,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再主动将购买的机具和购机相关手续提供给当地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进行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在购机后携带身份证和以下资料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补贴:

1.发动机编号与身份证合一照片;

2.铭牌与身份证合一照片;

3.购机者人机合一照片;

4.购机发票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确保正常使用)。

注:按规定提交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等。购机者购机后应尽快到农业部门申报补贴,否则由于补贴标准调整、补贴资金不足等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负责。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鼓励开展带机申请补贴。同一类型的农业机械,每户购机年度内享受补贴数量不得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的数量不超过10台套。

重点推广播、收环节机具,包括小麦(青稞)播种机、玉米籽收获机、油菜马铃薯播种收获机等粮油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山地果园运输车、烘干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联的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经向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建设的先建后补的机具,在兑付补贴资金前该机具被系统封闭的(产品违规),相关损失由经销企业或生产厂家承担。

四)审验公示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兑付补贴资金

财政局根据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将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级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市农业农村

市农业农村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资金兑付及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建立专卷;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负责补贴资金监管及兑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谨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和总结等。

 (二)市财政局

财政局主要负责补贴资金的分配下达,公示公告及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会同农业局共同作出。

(三)乡镇政府

负责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核实购机的真实性,负责补贴信息的张榜公示,建立好各类补贴台帐。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登记,配合协助对经销网点的日常监管和对经销违规行为的查处。

、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建立健全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制定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

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鼓励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核验等工作,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及时公开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各类信息,并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链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马尔康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MaErKangShi/details/21264.html)。

)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按照要求,制定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年检工作,加强对享受购置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的查验。

     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未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和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

咨询监督电话:0837-2841268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地址:马尔康市农业农村局二楼

 

 

 

附件:1.马尔康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2.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1                马尔康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购机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              

机具核实情况

 (单位)


身份证号码(代码)    


  


电话号码


出厂编号




发动机编号




拖拉机车架号




出厂日期




购置补贴机具名称和型号




是否具有永久性的机具信息铭牌

是:□ 否:□



发票上机具信息是否与本机一致

是:□ 否:□



出厂编号和发动机、车架号是否与本机一致

是:□ 否:□



是否已对机具、购机者、发票、办理证照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

是:□ 否:□



是否已对机具和购机者,进行人机照相

是:□ 否:□



已对所购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准确无误。核实人签字

                   

      

购机者确认情况

购机者(签字、盖章)

         


附件2

 

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2 大类 41 个小类 101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犁

1.1.2 旋耕机

1.1.3 微型耕耘机

1.1.4 耕整机

1.1.5 深松机

1.1.6 开沟机

1.2 整地机械

1.2.1 耙(限圆盘耙、驱动耙)

1.2.2 埋茬起浆机

1.2.3 起垄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3 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1.3.1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2.1.1 育秧(苗)播种设备

2.2 播种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2.1 条播机

2.2.2 穴播机

2.2.3 单粒(精密)播种机

2.2.4 根(块)茎种子播种机

2.3 耕整地播种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3.1 旋耕播种机

2.4 栽植机械

2.4.1 插秧机

2.4.2 抛秧机

2.4.3 移栽机

2.5 施肥机械

2.5.1 撒(抛)肥机

2.5.2 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雾机

3.2.2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3.3 修剪防护管理机械

3.3.1 修剪机

3.3.2 枝条切碎机

4.灌溉机械

4.1 微灌设备

4.1.1 微喷灌设备

4.1.2 灌溉首部

5.收获机械

5.1 粮食作物收获机械

5.1.1 割晒机

5.1.2 脱粒机

5.1.3 谷物联合收割机

5.1.4 玉米收获机

5.1.5 薯类收获机

5.2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5.2.1 花生收获机

5.2.2 油菜籽收获机

5.2.3 大豆收获机

5.3 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

5.3.1 叶类采收机

5.3.2 果类收获机

5.3.3 根(茎)类收获机

5.4 秸秆收集处理机械

5.4.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5 收获割台

5.5.1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6.设施种植机械

6.1 食用菌生产设备

6.1.1 菌料灭菌设备

7.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7.1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1.1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8.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8.1 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 秸秆压块(粒、棒)机

9.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9.1 饲料(草)收获机械

9.1.1 割草(压扁)机

9.1.2 搂草机

9.1.3 打(压)捆机

9.1.4 草捆包膜机

9.1.5 青(黄)饲料收获机

9.1.6 打捆包膜机

9.2 饲料(草)加工机械

9.2.1 铡草机

9.2.2 青贮切碎机

9.2.3 饲料(草)粉碎机

9.2.4 颗粒饲料压制机

9.2.5 饲料混合机

9.2.6 全混合日粮制备机

10.畜禽养殖机械

10.1 畜禽养殖成套设备

10.1.1 蜜蜂养殖设备

10.2 畜禽繁育设备

10.2.1 孵化机

10.3 饲养设备

10.3.1 喂(送)料机

11.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11.1 畜禽产品采集设备

11.1.1 挤奶机

11.1.2 散装乳冷藏罐

12.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2.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12.1.1 清粪机

12.1.2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12.1.3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

12.1.4 畜禽粪便翻堆设备

12.1.5 畜禽粪便干燥设备

12.1.6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 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

12.2.1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3.水产养殖机械

13.1 投饲机械

13.1.1 投(饲)饵机

13.2 水质调控设备

13.2.1 增氧机

13.2.2 水质调控监控设备

14.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 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1 种子清选机

15.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15.1 粮食初加工机械

15.1.1 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

15.1.2 碾米机

15.1.3 粮食色选机

15.1.4 磨浆机

15.2 油料初加工机械

14.2.1 油菜籽干燥机

16.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16.1 果蔬初加工机械

16.1.1 果蔬分级机

16.1.2 果蔬清洗机

16.1.3 水果打蜡机

16.1.4 果蔬干燥机

16.1.5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

16.2 茶叶初加工机械

16.2.1 茶叶杀青机

16.2.2 茶叶揉捻机

16.2.3 茶叶理条机

16.2.4 茶叶炒(烘)干机

16.2.5 茶叶清选机

16.2.6 茶叶色选机

16.2.7 茶叶输送机

17.棉麻蚕初加工机械

17.1 麻类初加工机械

17.1.1 剥(刮)麻机

18.农用动力机械

18.1 拖拉机

18.1.1 轮式拖拉机

18.1.2 履带式拖拉机

19.农用搬运机械

19.1 农用运输机械

19.1.1 轨道运输机

20.农用水泵

20.1 农用水泵

20.1.1 潜水电泵

20.1.2 地面泵(机组)

21.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1 加温设备

21.1.2 湿帘降温设备

2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22.1 平地机械(限与拖拉机配套)

22.1.1 平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