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
处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受理登记。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线索,应予登记。发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的,由最先发现问题的区(县)做好登记。
二、产品封闭。经初步调查,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由最先发现问题的区(县)或省厅授权委托的区(县)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
三、调查核实。对已受理登记的事项展开调查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四、发函告知。在采取封闭措施的同时,应电话通知涉事生产企业,并寄发约谈信函。
五、约谈确认。约谈涉事生产企业负责人,向其通报涉嫌违规问题情况,听取生产企业的诉求,对违规行为予以确认。明确生产企业整改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具体方法,书面告知生产企业。
六、责令整改。督促生产企业按照约谈明确整改的范围、标准、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有涉及的区(县)开展自查整改,每整改完一个区(县),向所在区(县)的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一份整改报告,并签字确认;所有涉及的区(县)全部整改完后,向约谈区(县)的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总的整改报告。涉及违规产品的区(县)应积极协助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完成整改任务。
七、违规处理。根据生产企业的违规性质、违规责任、整改态度、整改效果等,由约谈区(县)的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以集体决策的方式,对生产企业作出恢复或取消补贴资格等处理决定,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告。
八、存档留痕。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处理完后,约谈区(县)应及时结案,对处理各环节进行全流程梳理,撰写《处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全流程分析报告》,形成卷宗,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