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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芦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 阅读:463 | 编辑:芦山县管理用户 | 作者: | 文章来源: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根据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芦山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购机者提出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资料审核。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提交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复印件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签定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告知购机者认真阅读知悉承诺事项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并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查。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户提供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加盖确认公章),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销售单价在 1500 元以上(含)的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补贴情形,重点核验机具要100%进行核验。销售单价在 1500元以下(不含)的其它非重点机具核验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进行抽查核实。

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核验时限农业农村局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无效、代报补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核查核实且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提交兑付申请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线索涉及的机具应现场核验。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芦山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入户核查表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

芦山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入户核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