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芦山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5年01月10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芦山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芦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8日 | 阅读:265 | 编辑:芦山县管理用户 | 作者:芦山县管理员 | 文章来源: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芦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一、补贴对象:我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范围及标准:按省公布的年度“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四川省本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对补贴机具品目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三、补贴机具资质:获得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列入试点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之一;符合国家排放规定;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按规定向省级管理部门投档、并归档进入“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机具需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办理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政策实施方式,农户补贴通过“社保一卡通系统”发放。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机地点、自主选择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自主议价和选择支付方式;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二)、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社保卡(经营组织持营业执照、开户账户)、购机发票等到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发展股申请补贴,鼓励购机者带机申请。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对设施农业机械等需要安装的机具需安装到位;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按申请、验收和就低原则补贴。

办理人员现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陆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后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由购机户确认补贴情况,确保购机者申请补贴只跑一次。购机户申请补贴后,相关部门应在4个月内完成补贴审核兑付工作,将补贴兑付到户

(三)、核实公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设定单台免核实公示补贴额为2000元。县农业农村局分期分批对安装类、设施类机具或其它单台补贴额在2000元以上重点机具严格落实逐台核实的规定;其它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进行抽查核实。

机具核验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的规定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核实的购机补贴申请将《芦山县农机购置拟补贴机具信息公示表》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四)、补贴资金兑付:

对核查核实且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形成兑付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资料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主管部门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后,将补贴资金计划拨付农业农村局后,企业(组织)补贴由农业农村局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拨付到企业账户,农户补贴通过“惠民惠农社保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社保卡。

五、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实施细则进行查处。

 具体政策和规定可在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2018//)查询,或到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咨询电话:6525169)。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芦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