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购机补贴机具核查方案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购机补贴工作要求,为指导业务科室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购机补贴核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机具核查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一)申请购机机具核查:按照购机程序进行自主购机、申请受理和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林局组织设施农业中心、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现场机具核实,并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签字确认。
(二)补贴兑付后的机具核查:定期或不定期对享受补贴的农机进行抽查和核查,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检查,抽查和核查比例不得少于50%,享受2万元以上补贴的要做到100%核查,各街镇(乡)的检查面必须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逐级上报。
二、核查程序和要求:核查人员三人以上,在检查时做好登记和记录,每名参加核查的人员和被检查人必须签字确认,并留照存档。
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要求见购机者本人;二是见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五是规范岗位制度;六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