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机补贴操作流程
按照购机者自主购机→申请受理→公示→购机核实→申请财政补贴→财政核实→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报补。
一、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采取“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对单台购买补贴金额超过2万元的农机具,须先到区设施农业中心办理“先申请,后购机” 程序。
二、申请受理——购机者购机后持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原件及复印件)、机具发票、产品合格证、人机合影、铭牌等照片到龙泉驿区设施农业中心审核,设施农业中心及时准确在“四川省购机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机具信息和购机户信息,打印《四川省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确认签字。
三、补贴公示——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购机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农林局组织设施农业中心、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现场机具核实,并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按要求签字确认。
五、补贴兑付——机具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区农林局将资料提供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购机者申请和区农林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户帐户。(从购机者申请补贴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之日起到补贴兑付原则上不超过90天)。
六、服务电话: 区农发局设施农业中心:028-84865199
区财政局农财科:028-84852326
监督举报电话:区农发局审计监察科:028-8487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