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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财政局 |
成经开农发〔2024〕96号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川农发〔2024〕14号)文件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编制了《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经开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户籍或注册地在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补贴机具范围种类和补贴标准可查询《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系统”)。其中,补贴机具需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二、补贴标准和要求
(一)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按照办理系统中规定标准执行。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办理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二)补贴要求。一是同一购机者年度内申请补贴动力机械总台数原则上不超过10台;二是当出现补贴资金不足时,采取先到先得、优先支持等公平公正的方法给予补贴,对当年度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没有申请到补贴资金且在办理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的购机者,在次年度优先给予支持;三是享受过各级财政补贴的或以财政资金购置的机具不再纳入此方案补贴范围;四是享受补贴机具原则上在本区内使用,有跨区作业证的机具,除跨区作业时间外,其余时间应在本辖区内。
三、资金分配与使用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由省市进行分配,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使用农业机械,以及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其中要优先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
四、申报程序
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补贴申领原则上一年内有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在充分了解政策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实施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并在申请补贴时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二)核验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户籍所在地(经营组织注册地)街镇农业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附件1),签署真实性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申请补贴机具必须由所属街镇人员进行现场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对中央补贴额5000元以上的插秧机、喷杆喷雾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烘干机等机具进行重点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核查比例不低于80%。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对中央补贴额5000元以下、风险可控的机具,核验比例不低于40%。重点对单一产品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重复购置、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要求见人、见机、见发票,并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附件2),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
1. 购机者为个人所需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一卡通”帐户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人机合影照片。
2. 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需资料:本单位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对公账户复印件(各3份)、人机合影照片。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三)信息录入。购机者可在四川农机补贴软件自主进行信息录入,或持《购机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办理购机信息录入。在购机者系统录入信息后农业农村部门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办理人员需完成对购机者的身份信息、购买信息、机具信息、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及机具核验,审核及核验无误后进行公示,未通过资料审核及机具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补贴公示。通过资料审核及核验的,将购机者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一是网络公示,在办理服务系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补贴申请信息;二是专栏公示。在购机者所属街镇、村社区公开专栏中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五)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位。购机者是个人的,补贴资金通过社保“一卡通”支付;购机者是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支付到对公账户。若遇国家政策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某些环节在时间上作调整,则兑付的总时间将相应调整。
五、补贴机具管理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将对享受补贴的所有机具实施重点监管,不定期开展抽查。若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无主观故意,在补贴产品投档、信息上传、公示宣传、资料归集等方面履行承诺事项不到位,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轻影响的行为,且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的,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可视情况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警告、通报、暂停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暂停经销相关补贴产品资格等措施,并限期整改。
若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涉嫌主观故意,违背承诺,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补贴产品铭牌、合格证、鉴定证书,误导购机者购置补贴产品,销售的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未主动报告所发现的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补贴产品退(换)或未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等。对参与较重违规行为的购机者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同时,要求违规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限期整改。
若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存在明显主观故意,采用未购报补、一机多补、重复报补等非法手段骗套补贴资金而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严重影响的行为,以及有组织煽动购机者闹事、制造群体性事件等,省级及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取消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的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购机者等相关人员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生效,如遇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上位文件调整时,则以上位文件为准。
附件:1. 成都市龙泉驿区 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2. 成都市龙泉驿区 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3. 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
具种类范围
4.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附件 1
成都市龙泉驿区 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人或生产经营组织基本情况 | 姓名(或生产经营组织) |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 性别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开户行 | 账号 | ||||||
申请购买机具情况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台) | 生产企业 | |||
街镇审核意见 |
分管负责人签字: | ||||||
年 月 日(公章) |
附件2
成都市龙泉驿区 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 ||||
购机情况 | 姓名 | 身份证 | ||
(名称) | 营业执照 (代码)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核查内容 | 补贴系统信息 | 机具实际信息 | ||
生产企业 | 口一致 | |||
机具型号 | 口一致 | |||
出厂编号 | 口一致 | |||
动力编号 | 口一致 | |||
机具价格(元) | ||||
核查结论 | 口真实一致 口不真实 口不一致 |
核查人: 购机者: 年 月 日
附件3
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贴机具种类范围
(22 大类 41 个小类 101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犁
1.1.2 旋耕机
1.1.3 微型耕耘机
1.1.4 耕整机
1.1.5 深松机
1.1.6 开沟机
1.2 整地机械
1.2.1 耙(限圆盘耙、驱动耙)
1.2.2 埋茬起浆机
1.2.3 起垄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3 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1.3.1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2.1.1 育秧(苗)播种设备
2.2 播种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2.1 条播机
2.2.2 穴播机
2.2.3 单粒(精密)播种机
2.2.4 根(块)茎种子播种机
2.3 耕整地播种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3.1 旋耕播种机
2.4 栽植机械
2.4.1 插秧机
2.4.2 抛秧机
2.4.3 移栽机
2.5 施肥机械
2.5.1 撒(抛)肥机
2.5.2 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雾机
3.2.2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3.3 修剪防护管理机械
3.3.1 修剪机
3.3.2 枝条切碎机
4.灌溉机械
4.1 微灌设备
4.1.1 微喷灌设备
4.1.2 灌溉首部
5.收获机械
5.1 粮食作物收获机械
5.1.1 割晒机
5.1.2 脱粒机
5.1.3 谷物联合收割机
5.1.4 玉米收获机
5.1.5 薯类收获机
5.2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5.2.1 花生收获机
5.2.2 油菜籽收获机
5.2.3 大豆收获机
5.3 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
5.3.1 叶类采收机
5.3.2 果类收获机
5.3.3 根(茎)类收获机
5.4 秸秆收集处理机械
5.4.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5 收获割台
5.5.1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6.设施种植机械
6.1 食用菌生产设备
6.1.1 菌料灭菌设备
7.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7.1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1.1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8.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8.1 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 秸秆压块(粒、棒)机
9.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9.1 饲料(草)收获机械
9.1.1 割草(压扁)机
9.1.2 搂草机
9.1.3 打(压)捆机
9.1.4 草捆包膜机
9.1.5 青(黄)饲料收获机
9.1.6 打捆包膜机
9.2 饲料(草)加工机械
9.2.1 铡草机
9.2.2 青贮切碎机
9.2.3 饲料(草)粉碎机
9.2.4 颗粒饲料压制机
9.2.5 饲料混合机
9.2.6 全混合日粮制备机
10.畜禽养殖机械
10.1 畜禽养殖成套设备
10.1.1 蜜蜂养殖设备
10.2 畜禽繁育设备
10.2.1 孵化机
10.3 饲养设备
10.3.1 喂(送)料机
11.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11.1 畜禽产品采集设备
11.1.1 挤奶机
11.1.2 散装乳冷藏罐
12.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2.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12.1.1 清粪机
12.1.2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12.1.3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
12.1.4 畜禽粪便翻堆设备
12.1.5 畜禽粪便干燥设备
12.1.6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 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
12.2.1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3.水产养殖机械
13.1 投饲机械
13.1.1 投(饲)饵机
13.2 水质调控设备
13.2.1 增氧机
13.2.2 水质调控监控设备
14.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 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1 种子清选机
15.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15.1 粮食初加工机械
15.1.1 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
15.1.2 碾米机
15.1.3 粮食色选机
15.1.4 磨浆机
15.2 油料初加工机械
15.2.1 油菜籽干燥机
16.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16.1 果蔬初加工机械
16.1.1 果蔬分级机
16.1.2 果蔬清洗机
16.1.3 水果打蜡机
16.1.4 果蔬干燥机
16.1.5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
16.2 茶叶初加工机械
16.2.1 茶叶杀青机
16.2.2 茶叶揉捻机
16.2.3 茶叶理条机
16.2.4 茶叶炒(烘)干机
16.2.5 茶叶清选机
16.2.6 茶叶色选机
16.2.7 茶叶输送机
17.棉麻蚕初加工机械
17.1 麻类初加工机械
17.1.1 剥(刮)麻机
18.农用动力机械
18.1 拖拉机
18.1.1 轮式拖拉机
18.1.2 履带式拖拉机
19.农用搬运机械
19.1 农用运输机械
19.1.1 轨道运输机
20.农用水泵
20.1 农用水泵
20.1.1 潜水电泵
20.1.2 地面泵(机组)
21.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1 加温设备
21.1.2 湿帘降温设备
2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22.1 平地机械(限与拖拉机配套)
22.1.1 平地机
附件4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单位: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
序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补贴资金 | |||||||||
所在乡(镇) | 所在 村组 | 购机者姓名 | 机具 品目 | 生产 厂家 | 产品 名称 | 购买 机型 | 经销商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
合计 |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