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
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
公 告
为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精神,提高我区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以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种类及补贴标准详见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cagri.gov.cn/ztzl/nyjxh/gjbt/或成都市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购机补贴专栏(http://www.longquanyi.gov.cn/)。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本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
三、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四、办理程序
按照购机者自主购机→申请受理→公示→购机核实→申请财政补贴→财政核实→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报补。
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采取“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对单台购买补贴金额超过2万元的农机具,须先到区设施农业中心办理“先申请,后购机” 程序。
申请受理——购机者购机后持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原件及复印件)、机具发票、产品合格证、人机合影、铭牌等照片到龙泉驿区设施农业中心审核,设施农业中心及时准确在“四川省购机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机具信息和购机户信息,打印《四川省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确认签字。
补贴公示——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购机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农林局组织设施农业中心、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现场机具核实,并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按要求签字确认。
补贴兑付——机具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区农林局将资料提供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购机者申请和区农林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户帐户。(从购机者申请补贴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之日起到补贴兑付原则上不超过90天)。
工作机构地址及电话:
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设施农业中心:龙泉街办欧鹏大道新驿村2号,联系电话:028-84865199;
政策咨询电话: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设施农业中心:028-84865199。
区财政局农财科:028-84852326。
举报监督电话: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审计监察科:028-84879217。
特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