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农机补贴办理流程
1. 自主购机—取得购机发票,购机发票内容包含:购机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详细地址(区、街镇、村组号)、机具生产企业(全称)、机具品目(准确)、型号、购机数量、销售单价、销售总额、出厂编号、动力编号(不强制要求动力的可以没有动力编号)、经销商印章。对购买机具3台以上或单台国补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执行“先申请、后购机、再办理资金兑付申请”的程序。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要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再办理补贴申请。
2. 补贴资金申请—30天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购机发票到户籍所在街镇(或者机具使用街镇)购机办理点办理。
3. 申请录入—街镇购机办理点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打印《四川省××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者在申请表上签字。
4. 街镇抽查核实—街镇农机人员对购机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无误的,整理补贴资料上报区农业局;核实有问题的,联系申请人,说明不能补贴原因。
5. 区级抽查核实—区农业局收到街镇上报的补贴资料后对购机情况进行抽查,购机属实的,分批次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6. 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局报送的补贴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的,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街镇财政所,街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购机者账户。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