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财政局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凉农函〔2019〕139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4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纪律约束
强化对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补贴机具经营活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二、强化核验监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三、改进便民措施
今年起,延长受理补贴申请时间,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实现农民“无缝”“随时”可申请。缩短补贴资金兑付时限,在“3个30日”时限内,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19年8月2日
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46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