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阆中市财政局 阆中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阆中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南充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4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阆中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阆中市财政局
阆中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9月20日
阆中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南充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4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身份户籍或注册经营地为本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报废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报废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和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粮食)干燥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碾米机等(附件1)。后六类为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新增机具。
(二)报废条件
申请补贴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牌证;因特殊情况未上牌、无牌证、牌证遗失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1. 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
2. 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 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其中: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予以补贴;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按照800元予以补贴;其他农机报废,按照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按照50%的比例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农机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经营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其中南充市农业机械报废具备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参考名单详见附件3),农业机械所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在农机报废回收、信息收集、资格审查、价格评估、临时存放、转运搬运、回收拆解等环节积极参与。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可根据实际对回收企业资格进行单独审查。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农业机械所有人将拟报废的旧机具交售给回收企业。对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回收企业核对农业机械所有人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向农业机械所有人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4,以下简称《确认表》),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回收企业核对农业机械所有人和机具等信息时,应当核对报废农业机械身份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号及功率等信息)与牌证照或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资料是否相符。报废机具残值由农业机械回收单位与农业机械所有人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业机械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形成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见附件5),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业机械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完成拆解报废后,回收企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人机合影照片等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
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代理人)持《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市行政审批局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
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一卡通”(对公银行账户)、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农机报废机具登记核查表等资料,到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废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需同步提供新购置机具证明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同一个人年度内申请报废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或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套)或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报废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采取对公转账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供销合作社是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相互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是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承担农业机械报废拆解监管、信息资料收集、审核等工作,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台账(附件6),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确保农机报废工作推进有序;市财政局负责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统筹监管、调拨发放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资金应兑尽兑;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地农机持有情况摸排、台账建立和信息上报,全面掌握本地农机使用和报废等情况,并开展报废机具的基础信息收集、核查(附件7)、报送。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利用新媒体、微信群、村村通、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向潜在购买农户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三)推行便民服务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政务+供销”等便民措施,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在四川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见附件8),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与购机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和农机购置与应用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按有关规定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通过定期核查农业机械报废现场、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对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817-6307867),受理、核查、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阆中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阆农发〔2021〕11号)同时废止。本方案规定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表:1. 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 南充市农业机械报废具备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参考名单
4.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5.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6.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台账
7. 农机报废机具登记核查表
8. 年度阆中市享受农机报废补贴个人信息表
附 件 1
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1 | 水稻 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 | 1740 | 2610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2170 | 3255 | ||
4-5行四轮乘坐式 | 5400 | 8100 | ||
6—7行四轮乘坐式 | 9930 | 14895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2500 | 18750 | ||
2 | 联合 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自走式全喂入(稻麦) | 3000 | 4500 |
喂入量1-3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5500 | 8250 | ||
喂入量3-4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7300 | 10950 | ||
喂入量4kg/s以上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11000 | 16500 | ||
3行,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稻麦) | 7200 | 108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 | 17500 | 26250 | ||
2行,自走式(玉米) | 7200 | 10800 | ||
3行,自走式(玉米) | 12500 | 18750 | ||
4行及以上,自走式(玉米) | 20000 | 30000 | ||
3 | 播种机 | 6行以下 | 600 | 900 |
6-11行 | 1200 | 1800 | ||
12-18行 | 1600 | 2400 | ||
18行以上 | 2000 | 300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4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 |
800 |
5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500 |
20(含) - 50马力(含) | 3850 | ||
50-80马力(含) | 7860 |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
6 | 机动喷雾 (粉)机 | 18m以下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80 |
18m及以上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320 | ||
18m及以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2310 | ||
18马力以下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1620 | ||
18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5380 | ||
7 | 机动脱粒机 | 稻麦脱粒机 | 50 |
玉米脱粒机 | 20 | ||
8 | 饲料(草) 粉碎机 | 400mm以下饲料粉碎机 | 40 |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 170 | ||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 240 | ||
9 | 铡草机 | 1—9t/h | 170 |
9t/h及以上 | 51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 高报废补贴 额(元) |
10 | 旋耕机 | 单轴1-1.5m旋耕机 | 100 |
单轴1.5-2m旋耕机 | 280 | ||
单轴2-2.5m旋耕机 | 540 | ||
单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690 | ||
双轴1-1.5m旋耕机 | 180 | ||
双轴1.5-2m旋耕机 | 480 | ||
双轴2-2.5m旋耕机 | 930 | ||
双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1020 | ||
1.2-2m履带自走式 | 2670 | ||
2m及以上履带自走式 | 5430 | ||
11 | 微耕机 | 200 | |
12 | 植保无人驾驶 航空器 | 2400 | |
13 | 秸秆粉碎 还田机 | 1.5m以下 | 270 |
1.5-2.5m | 580 | ||
2.5m及以上 | 810 | ||
14 | 谷物(粮食) 干燥机 | 3-5t平床式 | 1350 |
5t及以上平床式 | 2580 | ||
2-4t循环式 | 1620 | ||
4-10t循环式 | 4770 | ||
10-20t循环式 | 6780 | ||
20-30t循环式 | 8700 | ||
30t及以上循环式 | 14070 | ||
50t/d以下连续式 | 4500 | ||
50t/d-100t/d连续式 | 9300 | ||
100t/d及以上连续式 | 20000 | ||
15 | 碾米机 | 碾米机 | 150 |
垄碾组合米机 (具备剥壳、清选、碾米、抛光功能) | 2520 |
附件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 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 ,发动机出厂编号 的 型号 ,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南充市农业机械报废具备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参考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四川聚缘香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机场路178号 | 15881798601 | 具备资质 |
2 | 南部县尚品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部县工业集中区 机电产业园 | 13408179900 | 具备资质 |
3 | 四川省南充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工 业集中一区 | 13708271335 | 具备资质 |
4 | 南充富兴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 业集中区金山桥路156号 | 17738228066 | 具备资质 |
备注:后续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动态更新。
附表4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品牌型号 | ||||
机型/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报废条件核实情况(在对应条件后面划“√”) | 序号 | 报废条件 | 核实 结果 | ||
1 | 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 | ||||
2 | 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3 |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 ||||
4 | 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 ||||
核实人 (签字) |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交核发地农机行政许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四联签注行政许可单位印章后,到农业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表5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农业机械机主:
五、解体日期:
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 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农机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
销毁单位名称(加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由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一份交农业农村部门存查;一份交行政审批局存查。
附件6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台账
序号 | 姓名 | 家庭地址 (乡镇、村、组) | 数量 (台套) | 国补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机具型号 | 机具编号 | 发动机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7
农机报废机具登记核查表
购 机 者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组织名称)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家庭地址 (乡镇、村、组) | |||
联系电话 | 报废申请日期 | |||||
报 废 机 具 信 息 | 机具生产厂家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
发动机号 | 机具编号 | |||||
回 收 企 业 信 息 | 销售公司名称 | |||||
机 具 核 实 | 购机人 (签字或盖章) |
乡镇审核(盖章) | ||||
附表8
年度阆中市享受农机报废补贴个人信息表
单位:(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村组 | 机主姓名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报废数量(台)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