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农〔2019〕56号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阆中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
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去年10月以来,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市开展了专项清理及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今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做好补贴机具核验等工作,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为巩固专项清理成效,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促进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要求,特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阆中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
及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9〕3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虚报冒领、骗补套补,资金拖延发放,执行政策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财政部门资金兑付和监管责任,按层级工作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对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开展重点核查、及时整改、从严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范围及重点
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底,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所有乡镇、办事处,采取访、见、听、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补贴额较大、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入户核验。重大违规行为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主要任务
主要针对以下7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是否认真推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举措新要求。
(一)是否全面梳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或方案
是否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及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办理流程、补贴办理地点、补贴资金兑付时限、补贴对象购置补贴上限等。
(二)是否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市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局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对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乡镇(街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三)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是否履行规范参与补贴政策的承诺
督促农机生产企业认真履行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所承诺事项,包括企业是否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对经销商出具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补贴行为等。
(四)是否强化政策宣传和全程全面公开信息
是否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张贴公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是否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链接,是否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
(五)是否加强补贴机具核验、资金兑付工作
是否健全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乡镇(街道)是否认真组织核查并建立机具核查台账;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组织实地核查和电话抽查;是否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足额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六)是否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是否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是否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
是否根据2018年10月启动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方案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围绕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购机户,抓住审核兑付、资金走向、机具去向等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核实,进行整改落实。
四、工作安排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查“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
(一)乡镇(街道)自查自纠(6月1日至6月10日前)
乡镇(街道)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阆府办发〔2018〕49号)文件规定,自查是否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购机核实办法,逐台核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是否张贴年度农机购置公告;是否存在核查中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是否存在购机者和经销商为图方便,借用他人身份证购置农机(或经销商违规扣留购机者“一卡通”),致使补贴机具与购机者不能真实对应,补贴资金被经销商领取;是否存在对违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是否存在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等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在6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级检查阶段(6月11-6月25日)
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7个主要任务,对局属相关单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按照清理范围、内容随机在全市范围内抽查不少于5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购机真实性,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表》。重点加强对补贴额较大、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入户核验;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30日前)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处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等情况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认真自查、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会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问题全面反映,整改到位。强化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要严格执行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程,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把好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关,科学设置核验岗位和工作职责,加强核验人员业务培训,坚决杜绝各种违规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堵截不法企业与农民骗套补贴行为。
(三)依纪依法严处
切实加强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系协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查出的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报告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
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决推动制度执行,要将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防止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联系人:常俊明 联系电话:0817-6307873
附件:《阆中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阆中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寇银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云峰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 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清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常俊明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发展股股长
王洪波 市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张沥芳 市农业农村局党办干部
陈林涛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执法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