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制度
为确保党和国家惠民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防止倒卖套补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加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力度,保证购机核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核查对象为井研县范围内享受国家购置补贴政策的机具。
二、核查方法采取乡镇普查、农业部门抽查相结合,对购买量大,享受补贴额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进行重点核查核实。
三、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核实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核实人员的行为。
四、核实人员应按照“见人、见机、见票、对照铭牌标识”的要求,逐户逐台进行核实。重点核实购机人是否购机、所购机具是否与报送材料中的数据信息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提出不予报补的书面建议。
五、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操作、机具售后服务质量差、购机农户投诉较多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严重违规者,依规上报,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有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井研县农业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