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程序
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顺利实施
——尹建宏
同志们:
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今天在这里召开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今天会议我主要讲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总结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2016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措施得力,进展迅速,成效显著,全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报补机台797台(套),报补资金45.628万元,结算率达100%。其中主要:耕整地机械80台6.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10台4.05万元,收获机械45台22.17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306台3.672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台0.57万元,畜牧水产养殖机械261台6.252万元。带动购机户投入购机资金150万余元,新增购机补贴农机装备总值达200万余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已成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取得上面的成绩,我们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财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县财政联合制定《井研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围绕“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要求,并与27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井研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补贴政策宣传,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规定。
(二)强化政策宣传,实行阳光操作。深入全面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员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进行宣传动员。二是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项目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1900余份。四是现场演示。县农业局与乡镇、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实用新机具新技术进行现场演示和宣传,全年召开现场演示会3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极大的激发了农户购机积极性。
(三)规范补贴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规范购机者和供货单位行为。村级委员会、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层层把关,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从申请补贴、资格审定、机具核查进行层层监督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健全监管制度,全面机具核查。为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管理水平,我们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审查核查,村、乡镇、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动,对购机情况全面细致核查。重点核查补贴机具较多的,补贴额较大的,如:插秧机、收割机、保鲜库等。务求做到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人机相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及相关案件情况通报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2015年,从全国来看,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呈明显下降趋势,但少数省份仍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一些农机管理干部也因此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经总结梳理,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违规审批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农机管理站副站长付晓华在负责对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的审核、上报过程中,明知申请人福州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补贴对象,仍两次审核通过该公司借当地农户个人名义提交的共计102万余元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并上报,致使国家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15年12月,付晓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二)违规向农机购置农户收取培训费问题。青海省贵德县农机管理站在向农机购置农户办理相关补贴手续时,违规向部分农户收取培训费。2015年11月24日,贵德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同意,分别给予县农机管理站原站长谢文合、原副站长崔成刚、现任站长杨明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截留私分补贴款问题。今年1月,江苏省纪委通报: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里华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正国和村委委员吕小粉在帮助4户村民贷款购买插秧机过程中,截留私分国家农机补助款1.32万元。其中,李正国分得9200元,吕小粉分得4000元。李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小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骗取深松补贴款问题。今年2月,山东省纪委通报:莒南县大店镇农机管理站原站长崔元军采取虚报手段,骗取农机深松整地补贴款28.87万元。莒南县纪委给予崔元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农机补贴问题。2016年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通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农业局副局长闫兴军先后8次收受农机经销商张某某、刘某某送予的现金95万元及一辆二手本田雅阁车,并利用职权,帮助二人在三师各团场销售农机,并为其办理农机补贴。闫兴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运行管理机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要面对新常态、适应新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把反腐倡廉引向深入,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三、明确目标,认真实施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17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对促进全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发展重点,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赋予农机、财政、乡镇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宣传,接收群众监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要注重工作绩效,着重加强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补贴机具核实、购机信息公示、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和补贴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行为,共同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全程服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今年补贴政策和去年相差不大。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仍然要加强学习认真实施。积极组织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操作程序,让全社会尤其广大农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购机用机积极性。加强补贴资金申请、资格审查、机具核实、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等各环节的服务,在严格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为农户提供更多的方便,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党的惠农政策。
(三)遵守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性制度比实体性制度更重要,各乡镇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守程序规定,规范每一个环节的实施工作。要准确把握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和具体操作的新变化,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管理过程监督、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确保阳光实施,规范操作,一个程序不减。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向农民指定农机品牌和经销商,不得以补贴指标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者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如因违纪违规行为,造成农民利益损失,引发农民上访等事件,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及时公布补贴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方便农民查询和监督。加强对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检查,确保购机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要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乡镇要按照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建立机具核实台账,保存机具核查记录,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配置和主要参数,对照规格型号进行核实。除了例行检查,我局将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五)要搞好各项服务。乡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要认真履职,搞好工作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经销商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讲求诚信,维护农机部门形象。要尊重农民的购机自主权,让农民群众自由挑选,自主决定,确保买到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的农机产品;要做好售后服务,按照《产品目录》公布的内容,保质量、保配件,及时组织货源,保证按时供应。更为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三包”承诺,及时做好售后服务,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范围涉及广,实施要求高,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项工作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好事,也是我们农机部门业务工作的主要抓手,应该做好,能够做好,也必须做好。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努力开创我县农机购置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