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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金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202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 阅读:72 | 编辑:金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郑鸿芳 | 作者: | 文章来源:金川县农机监理站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机化作业水平提升,促进耕、播、收环节机械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装备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继续以关键环节机具为补贴重点。在耕、播、收、加工和仓储运输机具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前提下,重点推广播、收环节机具,包括小麦(青稞)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油菜马铃薯播种收获机等粮油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等。补短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在政策实施方面继续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理和整治违规行为。

三、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

(一)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辖19个乡镇。

(二)补贴资金规模:2024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总资金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万元、省级资金3万元)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我县补贴对象为全县19乡镇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机具补贴额有调整的,以录入系统时的补贴额度为准。

(三)补贴数量。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超过5台(套),最大国补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个人购机者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不超过3台(套)。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特殊情况,需申请补贴资金超限购机部分,由村、乡两级确定属实后,报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

五、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种类按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1小类101个品目内的机具做到应补尽补。补贴范围根据省厅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工作按年度进行。

、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 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受理补贴申请。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努力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购机者申请补贴“不跑路”。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补贴APP名称为:“四川农机补贴”。

(二)牌证管理。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先行办理牌证照后方可申请购机补贴。

(三)审验公示信息。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四)兑付补贴资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权,在购机承诺年限到期后,可依法自行处置。

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要认真落实、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1.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职责。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建立专卷;建立和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2.县财政职责。县财政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会同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共同作出。

农机购置补贴属于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3.乡(镇)政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务必将购机补贴政策及补贴机具名称等相关内容通知到村、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购机补贴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

4.企业职责: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行为承担责任;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造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应及时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部门书面报告并停止销售。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依法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二)工作举措

1.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依托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机试验鉴定、补贴机具投档、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推广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2.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金川县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abjinchuan.gov.cn/.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 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投档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产销企业和购机者要认真履行承诺践诺,主动书面报告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0837-2526175

财政局农业股:0837-2522630

投诉电话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0837-2526175

 

                                                                         金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41014

 

附件:1、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

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2 大类 41 个小类 101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犁

1.1.2 旋耕机

1.1.3 微型耕耘机

1.1.4 耕整机

1.1.5 深松机

1.1.6 开沟机

1.2 整地机械

1.2.1 耙(限圆盘耙、驱动耙)

1.2.2 埋茬起浆机

1.2.3 起垄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3 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1.3.1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2.1.1 育秧(苗)播种设备

2.2 播种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2.1 条播机

2.2.2 穴播机

2.2.3 单粒(精密)播种机

2.2.4 根(块)茎种子播种机

2.3 耕整地播种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3.1 旋耕播种机

2.4 栽植机械

2.4.1 插秧机

2.4.2 抛秧机

2.4.3 移栽机

2.5 施肥机械

2.5.1 撒(抛)肥机

2.5.2 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雾机

3.2.2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3.3 修剪防护管理机械

3.3.1 修剪机

3.3.2 枝条切碎机

4.灌溉机械

4.1 微灌设备

4.1.1 微喷灌设备

4.1.2 灌溉首部

5.收获机械

5.1 粮食作物收获机械

5.1.1 割晒机

5.1.2 脱粒机

5.1.3 谷物联合收割机

5.1.4 玉米收获机

5.1.5 薯类收获机

5.2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5.2.1 花生收获机

5.2.2 油菜籽收获机

5.2.3 大豆收获机

5.3 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

5.3.1 叶类采收机

5.3.2 果类收获机

5.3.3 根(茎)类收获机

5.4 秸秆收集处理机械

5.4.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5 收获割台

5.5.1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6.设施种植机械

6.1 食用菌生产设备

6.1.1 菌料灭菌设备

7.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7.1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1.1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8.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8.1 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 秸秆压块(粒、棒)机

9.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9.1 饲料(草)收获机械

9.1.1 割草(压扁)机

9.1.2 搂草机

9.1.3 打(压)捆机

9.1.4 草捆包膜机

9.1.5 青(黄)饲料收获机

9.1.6 打捆包膜机

9.2 饲料(草)加工机械

9.2.1 铡草机

9.2.2 青贮切碎机

9.2.3 饲料(草)粉碎机

9.2.4 颗粒饲料压制机

9.2.5 饲料混合机

9.2.6 全混合日粮制备机

10.畜禽养殖机械

10.1 畜禽养殖成套设备

10.1.1 蜜蜂养殖设备

10.2 畜禽繁育设备

10.2.1 孵化机

10.3 饲养设备

10.3.1 喂(送)料机

11.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11.1 畜禽产品采集设备

11.1.1 挤奶机

11.1.2 散装乳冷藏罐

12.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2.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12.1.1 清粪机

12.1.2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12.1.3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

12.1.4 畜禽粪便翻堆设备

12.1.5 畜禽粪便干燥设备

12.1.6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 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

12.2.1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3.水产养殖机械

13.1 投饲机械

13.1.1 投(饲)饵机

13.2 水质调控设备

13.2.1 增氧机

13.2.2 水质调控监控设备

14.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 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1 种子清选机

15.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15.1 粮食初加工机械

15.1.1 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

15.1.2 碾米机

15.1.3 粮食色选机

15.1.4 磨浆机

15.2 油料初加工机械

14.2.1 油菜籽干燥机

16.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16.1 果蔬初加工机械

16.1.1 果蔬分级机

16.1.2 果蔬清洗机

16.1.3 水果打蜡机

16.1.4 果蔬干燥机

16.1.5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

16.2 茶叶初加工机械

16.2.1 茶叶杀青机

16.2.2 茶叶揉捻机

16.2.3 茶叶理条机

16.2.4 茶叶炒(烘)干机

16.2.5 茶叶清选机

16.2.6 茶叶色选机

16.2.7 茶叶输送机

17.棉麻蚕初加工机械

17.1 麻类初加工机械

17.1.1 剥(刮)麻机

18.农用动力机械

18.1 拖拉机

18.1.1 轮式拖拉机

18.1.2 履带式拖拉机

19.农用搬运机械

19.1 农用运输机械

19.1.1 轨道运输机

20.农用水泵

20.1 农用水泵

20.1.1 潜水电泵

20.1.2 地面泵(机组)

21.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1 加温设备

21.1.2 湿帘降温设备

2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22.1 平地机械(限与拖拉机配套)

22.1.1 平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