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针对省农机购置补贴督查组反馈的“财政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款基本为半年一次,兑付时间较长”问题,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江油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8]35号)第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兑付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年分三次兑付,分别为4月集中兑付上年12月、当年1-3月所申报资金;8月集中兑付当年4-7月所申报资金;12月集中兑付当年8-11月所申报资金。从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受理申请之日起至乡镇财政所付款到购机者,原则上累计时间不超过5个月。
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需正常使用2-3个月,再次核验无误后兑付补贴资金,原则上累计时间仍然不得超过5个月。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