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简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供销社: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业机械转型升级,加快我市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简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0月25日
简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成都市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措施及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农办〔2024〕60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加快全市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在全市所有镇(街道)范围内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实施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和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粮食)干燥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碾米机等。后六类为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新增机具。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 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提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机具号牌、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铭牌或合格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需提供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铭牌或合格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1.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具体标准另行发布;
2.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一)补贴资金来源。报废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1.报废部分补贴。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其中: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予以补贴;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按照800元予以补贴;其他农机报废,按照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按照50%的比例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2.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数量。根据简阳市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农民在一个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不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一个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套),确因报废实际情况,需要突破补贴上限的,须经简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全市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得超过年度购置补贴机具总量。
(一)回收企业资质要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相关规定,以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为主,或者是依法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经营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二)回收企业确定程序
1.由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发布回收企业申报公告。
2.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商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核实、备案。
3.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并报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根据实际对回收企业资格进行单独审查。若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违反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相关要求,即取消企业的农机报废更新回收资格。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农业机械回收实施主体。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需提供行驶证、号牌、《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见附件2)和有效身份证明等信息;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需提供机具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来源的有效凭证,并提供《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机具报废回收企业逐台核对、登记所有人身份信息、机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并当场人机合影。对符合条件的,向机主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报废机具残值由回收实施主体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拆解销毁。回收企业回收的报废农机须由市农业农村局监督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或销毁。市农业农村局至少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报废农机进行现场监督。完成拆解报废后,回收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机主和报废机具信息,及时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见附件4),并按照《确认表》编号建立拆解销毁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报市农业农村局存查。
拆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4.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包括机主身份信息复印件、拆解前机主与待拆解农业机械合影照片、机具信息照片(包括牌证管理机具的发动机号、车架号,非牌证管理机具的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拆解中照片以及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后的照片等资料。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持《确认表》和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并加盖公章。
(四)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确认表》等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申请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需同步提供新购置机具证明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报废机具补贴遵循“先到先补”原则,直至当年报废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若当年补贴资金不足,已申请报废但未能享受补贴的,纳入次年优先进行补贴。报废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农民的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和市供销合作联社将切实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等。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政策宣传标语、展板、专栏、 公告等载体,切实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特别是报废补贴机具的条件、种类、标准、申请程序等重要环节,做到家喻户晓;并积极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做好统筹安排和资金预算,充分利用好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农机购置、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得到保障。
(四)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1.市农业农村局职责。市农业农村局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负责全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全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回收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对农机报废更新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回收企业做好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2.市财政局职责。市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
3.市供销合作联社职责。市供销合作联社充分利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在农机报废回收、信息收集、资格审查、价格评估、临时存放、转运搬运、回收拆解等环节积极参与。
4.各镇(街道)职责。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本辖区内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宣传标语、展板、镇(街道)公示栏政策上墙、进村入户讲解政策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5.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实施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按照报废机械所含金属、橡胶等材料折算残值,与报废农机所有人公平交易;对回收的报废农业机械进行拆解,在实施解体前、解体后要进行拍照建档,对“五大总成” 等重要部件要进行破坏性处理,销毁之前、销毁过程都要留存影像资料;要建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档案、拆解档案、拆解物资出售档案等,并将档案报送一份至市农业农村局存档,档案材料要齐全有效,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回收企业要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报送回收情况,主动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一是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二是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三是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四是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六)规范档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报废更新补贴档案,档案应包括废旧农机人机合影、机主身份证、“一卡通” 复印件、《回收确认表》、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等资料归入档案。档案要求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3年。
(七)加强信息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扩大公众知晓度。同时对享受补贴的信息在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见附件5),公示期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监督。
(八)总结及资料上报。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我市制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简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简农通〔2021〕12号)同步废止。本方案规定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 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5. 年度简阳市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附件1
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1 | 水稻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 | 1740 | 2610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2170 | 3255 | ||
4-5行四轮乘坐式 | 5400 | 8100 | ||
6-7行四轮乘坐式 | 9930 | 14895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2500 | 18750 | ||
2 | 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3000 | 4500 |
喂入量1-3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5500 | 8250 | ||
喂入量3-4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7300 | 10950 | ||
喂入量4kg/s以上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11000 | 16500 | ||
3行,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稻麦) | 7200 | 108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稻麦) | 17500 | 26250 | ||
2行,自走式(玉米) | 7200 | 10800 | ||
3行,自走式(玉米) | 12500 | 18750 | ||
4行及以上,自走式(玉米) | 20000 | 30000 | ||
3 | 播种机 | 6行以下 | 600 | 900 |
6-11行 | 1200 | 1800 | ||
12-18行 | 1600 | 2400 | ||
18行以上 | 2000 | 300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4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 | 800 |
5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500 |
20(含)-50马力(含) | 3850 | ||
50-80马力(含) | 7860 |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
6 | 机动喷雾(粉)机 | 18m以下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80 |
18m及以上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320 | ||
18m及以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2310 | ||
18马力以下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1620 | ||
18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5380 | ||
7 | 机动脱粒机 | 稻麦脱粒机 | 50 |
玉米脱粒机 | 20 | ||
8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mm以下饲料粉碎机 | 40 |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 170 | ||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 240 | ||
9 | 铡草机 | 1-9t/h | 170 |
9t/h及以上 | 51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10 | 旋耕机 | 单轴1-1.5m旋耕机 | 100 |
单轴1.5-2m旋耕机 | 280 | ||
单轴2-2.5m旋耕机 | 540 | ||
单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690 | ||
双轴1-1.5m旋耕机 | 180 | ||
双轴1.5-2m旋耕机 | 480 | ||
双轴2-2.5m旋耕机 | 930 | ||
双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1020 | ||
1.2-2m履带自走式 | 2670 | ||
2m及以上履带自走式 | 5430 | ||
11 | 微耕机 | - | 200 |
12 | 植保无人驾驶 航空器 | - | 2400 |
13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1.5m以下 | 270 |
1.5-2.5m | 580 | ||
2.5m及以上 | 810 | ||
14 | 谷物(粮食)干燥机 | 3-5t平床式 | 1350 |
5t及以上平床式 | 2580 | ||
2-4t循环式 | 1620 | ||
4-10t循环式 | 4770 | ||
10-20t循环式 | 6780 | ||
20-30t循环式 | 8700 | ||
30t及以上循环式 | 14070 | ||
50t/d以下连续式 | 4500 | ||
50t/d-100t/d连续式 | 9300 | ||
100t/d及以上连续式 | 20000 | ||
15 | 碾米机 | 碾米机 | 150 |
垄碾组合米机(具备剥壳、清洗、碾米、抛光功能) | 2520 |
附件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 ,发动机出厂编号 的
型号 ,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具品牌型号 | 机主联系电话 | ||||
出厂编号 | 机型/类别 | ||||
底盘(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
出厂日期 | 牌照号码 | ||||
回收日期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
报废条件核实情况(在对应条件后面划“√”) | 序号 | 报废条件 | 核实结果 | ||
1 | 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 | ||||
2 | 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3 |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 ||||
4 | 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 ||||
核实人 (签字) |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监理机构印章后,到农机报废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四联交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4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农业机械机主:
五、解体日期:
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 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农机整机拆解前照片粘贴处 |
农机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
销毁单位名称(加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农业农村局存查;一份由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2.所有报废机具均需提供该记录。
附件5
年度简阳市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序号 | 乡(镇)村组 | 机主姓名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报废数量 (台)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单位(章) 时间: 年 月 日
简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简农通【2024】1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