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17〕273号
广元市农业局 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为加快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开展,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和质量,按照《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的要求,就广元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结合本县区实际,在《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补充方案,并张贴公示。
二、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制度建设。
三、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
四、管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补贴资金报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加快结算进度。
附件: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农业局 广元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