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华蓥市农业局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建立公开的投诉渠道。我局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人员提供便利。
做好投诉和信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设立投诉、信访和举报记录簿。受理信访、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不得对投诉和信访人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信访投诉反映,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投诉举报件,按指定的期限办结。
做好对投诉和信访的回复和档案保存工作。整理、保存投诉和信访材料,并对投诉人的姓名、投诉具体事项、投诉对象和投诉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保护投诉和信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信访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因查处工作需要出具举报材料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信访投诉举报人身份的内容。严禁将举报、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或告诉被举报、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对举报、揭发、控告人打击报复,对揭发、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注重问题的处理。定期梳理投诉和信访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对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属个人问题,应约谈本人,予以告诫。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查处结果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华蓥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