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华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5年01月10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华蓥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华蓥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 | 阅读:242 | 编辑:华蓥市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华蓥市农业局

华蓥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的《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加强农机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补贴资金申报计划

依据本市镇村人口数、主要作物播种面积、需求预测数、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发展重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等因素计算,初步拟定我市补贴资金计划控制规模后,经农业局领导班子及财政局集体研究决定申报计划。

二、补贴资金下达

省财政厅按照本市补贴资金计划控制数将补贴资金直接下达到本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发放。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

四、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按照《华蓥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华农发〔2018〕57号)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执行,共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

五、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补贴限额

同一农户年度内享受农机具补贴不超过10台(套)、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具补贴不超过30台(套)、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七、补贴机具经销商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开具税控发票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不能纳入补贴机具经销商范围。

八、制定补贴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送财政局备案,并下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补贴实施程序及补贴资金结算

严格执行政策公告,申请资格审核,确定补贴对象,核实办理机具材料并公示,结算材料审核,支付补贴款等程序。具体以《华蓥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华农发〔2018〕57号)规定为准。凡是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的购机行为,一律不能享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结算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机者银行卡中。

十、公告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

农业部门将当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到村,并对已购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

十一、监督和检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加大监督力度,农业局、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监督等工作。乡镇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了解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加强对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和补贴机具使用效益等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补贴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华蓥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