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
工作制度
为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根据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四是分级负责、属地考核。各区县(含扩权强县,下同)自查,市农业局对区县进行考核,省农业厅对市农业局进行考核。
二、内容与指标
主要考核制度建设、重点工作、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以省农业厅下达为准。
三、方法与程序
评估工作以自评为主,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填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
(二)按时向市农业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表》及相关资料。
(三)迎接省、市的检查、审核。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