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要求,按照《合江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请各乡镇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本级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附件:1.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2.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3.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合江县农业局
2017年9月16日
附件1
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按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泸州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合江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正确行使权力,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健康运行。
二、工作内容
全面查找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农机地方累加补贴额制定、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在县农机系统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编制
各乡镇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同级纪检部门和县农业局备案。
(二)风险排查
各乡镇要对照与县局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责任书》中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如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等;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如未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如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通过自我查找,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等方式,对应查找每个权力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要突出重点,特别围绕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查找和分析。
(三)完善防控措施
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职责分工;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权力过大过集中的,要进行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规范行政程序,绘制流程图;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要在风险排查和完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项目实施责任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报县农业局备案。
(四)考核评估
要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将对各乡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并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对各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要统筹推进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机制”的相关工作,相互促进; 要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发挥整体效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县农业局将加强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各乡镇自查与县局检查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相结合,把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以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为突破口,严肃处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干部队伍防腐拒变意识和纪律意识。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附表: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附表
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环节 | 风险对象(单位或人) | 风险表现及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主体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 | 单位 负责人 | ||||
确定纳入县级累加补贴的农机产品 | 县农业局及相关人员 | 表现:综合评审时,措施不严密、标准不统一、依据不充分,评审不公正。 等级:一级 | 1.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省农业厅确定的补贴机具品目中确定纳入县级财政累加补贴的机具范围。 2、对部分纳入县级累加补贴的农机产品,由县农业局组织专家,通过综合评审,确定纳入县级累加补贴的农机产品。3.实行第三方现场监督制度,综合评审时邀请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参加,实施多方参与和监督。 | 县农业局承办人 | 县农业局 分管领导 | 县农业局 负责人 |
制定县级累加补贴标准 |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人员 | 表现: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补贴标准不一致。 等级:一级 | 1.严格执行定额补贴的规定,依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的补贴额度,按统一的比例确定县级累加补贴,保证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县级累加补贴标准。 2.纳入县级累加补贴机具的补贴标准交县财政审定。3.将确定的补贴额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县农业局农机股站室,计财股 承办人 | 县农业局 领导 | 县农业局 负责人 |
政策落实 | 各乡镇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 表现: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规定或未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流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等级:一级 | 1.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程和制度。 3.重大事项的处理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6.对不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的和违规违纪操作的乡镇和人员,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规违纪操作的企业,上报省厅处理,建议取消补贴资格。 | 各乡镇 承办人 | 各乡镇分管领导 | 各乡镇 负责人 |
风险环节 | 风险对象(单位或人) | 风险表现及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主体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 | 单位负责人 | ||||
政策落实 | 各乡镇及相关人员 | 表现:违反规定确定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结算不及时等。 等级:二级 | 1.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受益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结算工作时限制和责任制,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 各乡镇 承办人 | 各乡镇 分管领导 | 各乡镇 负责人 |
表现: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档案管理不完善等。等级:三级 |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主动、及时公开信息,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程序、办理地点、经销商名单、购机手续、咨询服务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 |||||
监督管理 | 各乡镇及相关人员 | 表现:监管重点不明确;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级:二级 | 1.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加强购置补贴机具真实性的核查,责任到人。 3.对购买机具数量多、申请补贴额度高的补贴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控,事前严格审查、事后密切跟踪机具使用情况。4.加大对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督检查。 | 各乡镇 承办人 | 各乡镇 分管领导 | 各乡镇 负责人 |
投诉举报监管 | 各乡镇及相关人员 | 表现: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未处理。 等级:二级 | 1.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电话,随时受理投诉举报; 2.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责任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3.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 各乡镇 承办人 | 各乡镇 分管领导 | 各乡镇 负责人 |
附件2
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根据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泸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过程和结果并重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改进落实措施,推进政策落实,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内容与指标
绩效考核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保障措施、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整改情况等内容。共设立9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详见附表1)。
三、方法与程序
评估工作采取自评与县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县级考核的方法分为日常考核和重点督查,考核的方式有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在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后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填写《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评分表》,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于当年12月30日前将考核评分表、绩效自评报告、相关资料,特别是典型的制度、做法和经验等资料报送县农业局。
(二)县农业局认真审核各乡镇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结合县级日常考核和重点督查的情况,对《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评分表》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形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结果,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三)县农业局对照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结合各乡镇的绩效自评报告,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县农业局将合江县绩效管理自评报告、绩效管理工作评分表、考核评分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局。
四、结果运用
(一)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在下一年度督促整改。
(二)县农业局每半年通报一次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县级行业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上报市农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江县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农机管理股,局纪委,县农机站等有关股室人员组成,农机站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镇要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典型经验,逐步形成安全、完善、高效的政策执行体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要做好授权乡镇和补贴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评价指标
附表
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评价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 | 组织建设 (2分) | 工作机构 | 2 |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财政、纪检监察、农口相关部门等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资金安排、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得1分。 | ||
2 | 制度建设 (8分) | 责任制度 | 1 |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与授权乡镇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度。 | ||
3 | 工作制度 | 7 | 制定补贴资金申请、核查、兑现操作程序,建立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投诉处理、集体决策、信息报送、退换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缺一项扣1分,7分扣完为止。 | |||
4 | 保障措施(5分) | 经费及 工作条件 | 5 | 县级财政安排累加补贴资金得4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所需人员、设备和工作条件均有保障得1分。 | ||
5 | 重点工作(46分) | 政策宣传 | 3 |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机程序、补贴对象等内容的得3分。未宣传或错误宣传政策不得分。未宣传或者错误宣传政策的扣3分。 | ||
6 | 信息公开 | 6 | 在当地政府公众信息网页面上设置固定专栏得1分;在网上固定专栏和各购补申请办理点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各得1分;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公布到村得1分;及时完整公开信息的得2分;内容缺项或者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7 | 监督检查 | 8 | 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的得1分;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得2分(1分/次);对补贴机具进行100%核查得2分;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购机数量较多和随机抽取的记录进行现场核查,且核查记录详实得2分,对经销商及其销售延伸点进行督查,促使经销商行为规范的得1分。 | |||
8 | 廉政风险防控 | 6 |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资料齐全得3分,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得2分;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的得1分。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9 | 举报投诉处理 | 6 | 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6分。有效调查处理指群众署名投诉或举报的,要以书面形式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涉及严重违纪违规的,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责成调查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10 | 软件操作 | 4 | 乡镇操作员熟练掌握《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信息录入及时、准确、齐全得2分,信息错误1条少得0.1分;能利用系统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补贴信息中的异常动向,及时处理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得2分。 | |||
11 | 档案资料管理 | 2 | 补贴文件、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得1分;补贴档案完整,装订规范,保管妥当得1分。 | |||
12 | 重点工作(46分) | 企业管理 | 3 | 未与经销商签订责任书得扣0.5分;未对经销商进行日常监管并作出记录的得扣1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含销售延伸点)经营场地不符合要求,行为不规范,各扣0.5分,资料不齐全,扣0.5分,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次扣1.5分。 | ||
13 | 材料上报 | 8 | 报送数量不完整、不及时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14 | 执行实施(31分) | 实施 工作量 | 10 | 完成省市下达的结算进度比例得8分。未完成结算比例的,按照相应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的,按照相应比例加分,最多可加2分。 | ||
15 | 工作进度 | 5 | 资金兑现速度快,已兑现资金占申请兑现资金后的比例30%以下不记分,30%-50%记0.5分,50%-70%记1分,70%-90%记1.5分,90%以上记2分。11月30日前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本年度结算进度比例的,得3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对工作进度明显较快的,酌情加分。 | |||
16 | 政策 执行情况 | 6 | 遵守操作关键程序及基本要求得4分;购机办及其购补经办人严格执行政策,无违纪违规行为得2分. | |||
17 | 购机 真实性 | 10 | 省、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组在已经县核实通过的记录里抽查,发现虚假、违规购机和退货不退补的,每台扣0.5分,扣分不保底。 | |||
18 | 实施效果(8分) | 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8 |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完成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的得8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基本分合计 | 100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19 | 扣分项目 | 政策问题 | 县级在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有明显违反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指导意见和泸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本精神的,或操作程序倒置的,每项扣1分,最多扣3分。 | |||
21 | 加分项目 | 处理违规 | 及时纠正并处理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督查组发现的虚假、违规购机和退货不退补的,处理后未造成补贴资金损失的,每台加0.3分,加分上不封顶。 | |||
22 | 整改完善 | 完成限期整改中的措施、制度、资料、错误信息修改、经销商管理等内容,提高工作质量。对照相应项目实际扣分的60%加分。 | ||||
23 | 创新及合理化建议 | 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厅认可并采纳的,一次加2分。向市局提合理化建议,采纳了的一次加1分。最多可加2分。 | ||||
24 | 获得表扬 | 购补工作得到省厅的书面表扬加2分,在省厅检查时受到一致好评,一次加1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到市局的通报表扬,一次得1分。同一事项得省、市表扬的只就高加分。最多可加2分。 | ||||
加分合计 | ||||||
25 | 一票否决 | 重大违法违规 |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 | |||
总 分 |
说明:
1、本表由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组根据区县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平均值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结果。
2、市级考核指标占68%,县级考核指标占32%,加分作为调整数。
3、在购机真实性核实中,以下情况应认定为核查不真实:
(1)农机产品铭牌标识问题。农机产品上的铭牌看不清楚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的,或根本就没有标明出厂编号的,或机具铭牌脱落无法核对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的,均不能视为补贴农机产品。
(2)操作程序问题。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正式启动后,违反程序先购机后补办购机申请手续。
(3)购机人问题。一是购机人不是在户籍所在地(或专合组织所在地、承包地所在地)申请农机补贴的。二是借用他人身份证或惠农“一卡通”办理购买补贴农机产品申请和补贴资金兑付申请的。
(4)机具问题。一是购机人申请补贴的机具不是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二是补贴机具铭牌所标注的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与购机人申请兑现补贴资金时申报的机具信息不一致的。
(5)经销商问题。购机人不是在省农业厅公告的补贴产品经销商或这些经销商设立的延伸点处购买补贴机具的。
(6)退换货问题。退换货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退货不退补,换货不换补。
附件3
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各乡镇、补贴机具经销商及其延伸销售点、补贴机具购机者。
二、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合江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各乡镇
1.组织保障。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是否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是否与相关人员签订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是否有专人负责农机补贴工作,工作经费及设备是否落实等。
2.制度建设。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数量、补贴方式、操作程序、工作时限、补贴机具退换货规定等内容。是否建立绩效考核、经销商监管、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农机购置补
贴资金管理和拨付、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投诉处理、退换货管理、系统信息管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为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情况,在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规程。
3.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重点检查是否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建立网上信息公开平台,是否在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是否将享受补贴的情况纳入镇政府公示的内容。是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畅通,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咨询服务电话开通和使用情况等。
4.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补贴机具种类、受益对象确定、操作程序、购机真实性核实、补贴资金兑付等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尊重购机者的自主权,是否严格执行《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关键工作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
5.投诉查处。重点检查设立和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以及受理投诉的情况,特别是检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投诉人满意度等情况。
(二)经销商
重点检查产销企业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生产企业推荐确认的经销商是否符合资质条件,产销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是否要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和配置提供合格产品,经销商是否提供正式发票和加盖公章的经销企业供货表,供货是否及时,销售台账是否健全,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是否趁机乱涨价等情况。
(三)购机者
重点核查购机者基本信息及所购补贴机具品种、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动力编号等是否与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内容一致,确认购机的真实性。检查购机人是否持有正式购机发票,是否存在违规转卖补贴机具或退货不退补的行为。了解购机人对补贴机具质量和经销商售后服务是否满意,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的执行程序和政策落实效果。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投诉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日常检查
将核查工作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日常检查的内容包括:系统信息管理、政策公开、资料及信息上报、操作程序、经销商行为、补贴的真实性等。其中,补贴的真实性核查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市级补贴机具核查比例不低于20%,县级补为100%,以确保购机的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开展补贴工作专项督查
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各个关键阶段,县农业局将组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组,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举报投诉调查
各乡镇应负责查处本区域内举报投诉案件。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情况。对省、市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报上级或有关部门,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合江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组,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室,农机管理股,县农机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组将根据情况邀请县财政局、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各乡镇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
(二)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应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意见或建议等内容及时上报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