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市、区县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内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和制度建立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执行情况、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调查、投诉监督举报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日常核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三种方式。
(一)日常核查。各县区将核查工作贯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核查结合的方式,加强补贴情况核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专项督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重点抽查。市、县区对农机购置补贴额较大、大中型机具增幅较快、单人多台(套)、短期内部分企业产品集中销售较多、区域适应性差等异常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各县区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等内容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监督检查中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本制度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