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广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汉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40号)及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德农机化〔2020〕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补贴对象。广汉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外地报废的农机装备还需出具报废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报废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在我市范围内申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三、报废机具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
(一)报废部分补贴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二)更新部分补贴
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废条件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标准,逐年报废。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三)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四)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六、农机回收企业的确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务院《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为主,也可选择《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包含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已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其他企业、农机维修企业或农机合作社。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由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初审合格后报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再统一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原则上一年调整公布一次。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工作,德阳市广汉农机监理所承担回收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七、操作重点环节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逐台登记报废机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并收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号牌。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并拍照存档。完成拆解报废后,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见附件4),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
对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插秧机等补贴金额在7000元及以上金额的农机具,由德阳市广汉农机监理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进行现场监督。对于户籍非本地的变拖不受理报废更新补贴。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机主(代理人)持《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借有效的《确认表》及相关手续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经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兑现补贴资金。同时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如报废补贴机具数量超过本年度实施购机补贴机具数量,应当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顺延到下一年度提出补贴申请。结合我市实际,设置同一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求如下:
1.同一农户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总台数不超过2台/套;
2.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总台数不超过5台/套;
将报废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部门间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对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5),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二)推行便民服务。强化服务意识,采取“群众只跑一次”或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衔接,优化操作程序,简化办理手续。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三)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及时掌握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严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资料报送。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机报废更新进度实施统计分析,严格执行进度季报制度。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上报。
附件: 1.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4.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5. 年度 (市、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广汉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3日
附表1
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 (元) |
一、拖拉机 | |||
1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二、联合收割机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3-4行 | 5500 |
三、水稻插秧机 | |||
6 | 水稻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1320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1740 | ||
4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5040 | ||
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8760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11580 | ||
四、植保机械 | |||
动力喷雾机 | 汽油机动力喷雾机 | 54 | |
喷杆喷雾机 | 12m及以上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150 | |
18马力及以上多缸柴油机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7890 | ||
风送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60 | |
五、机动脱粒机 | |||
稻麦脱粒机 | 稻麦脱粒机 | 36 | |
玉米脱粒机 | 滚筒长度700mm及以下玉米脱粒机 | 18 | |
滚筒长度700mm以上玉米脱粒机 | 24 | ||
花生摘果机 | 花生摘果机 | 60 | |
六、饲料(草)粉碎机 |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mm以下饲料粉碎机 | 30 | |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 120 | ||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 291 | ||
七、铡草机 | |||
铡草机 | 1—3t/h铡草机 | 126 | |
3—6t/h铡草机 | 201 | ||
6—9t/h铡草机 | 390 | ||
9—15t/h铡草机 | 810 | ||
15t/h及以上铡草机 | 930 |
附件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品牌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 回收日期 | ||
报废条件 核实情况 | 序号 | 报废条件 | 核实结果 |
1 |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 | ||
2 |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3 |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 ||
4 |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年度安全检测不合格的 | ||
5 | 因故损坏,发动机和底盘需同时更换的 | ||
6 | 国家明令淘汰的 | ||
核实人 (签字) |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牌证管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说明:1.此表为样表,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表格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完善。2.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印章后,到农机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件4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农业机械机主:
五、解体日期:
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 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
农机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
销毁单位名称(加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农机主管部门存查;一份由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
附件5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单位(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村组 | 机主姓名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报废数量 (台)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