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乡村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2020〕640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落实。
同时,为便于《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请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有意愿,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以及包含取得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范围营业执照,并已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其他企业、农机维修企业或农机合作社,在8月20日前将“广汉市农机报废企业登记表”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股备案。
附件:1.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2.广汉市农机报废企业登记表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邱成文 13990286492,62137
李 莉 13689604059,62128)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 月7日印发 |
附件1
附件2
广汉市农机报废企业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企业(农机合作社)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注册日期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