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诉处理制度
一、设立投诉电话,确定专人处理投诉内容,明确投诉处理责任;
二、农户、用户投诉据实登记;
三、对投诉进行分类,明确三包责任日期界限;
四、实地调查走访,确认投诉事实;
五、上报业务管理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具损坏程度,调查了解损坏情况,明确责任;
七、集体讨论处理意见;
八、责成责任生产企业(经销商)处理,按三包有效期限界定和责任大小承担维修费用和损失;
九、处理结束,凭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用户回执结束投诉处理;
十、对补贴机具受理、处理投诉所形成的文书及其他书面材料均应存档保存;
十一、本制度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