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要求,现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
一、有关各方工作职责
(一)区农业农村局
1、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和对乡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做好本辖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3、做好购机补贴信息公开、购机真实性核查、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4、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补贴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认真受理广大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及时办结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加强自查自纠,确保不出现因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或较大范围的违法违纪案件;
6、严明购机补贴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农财两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等有关规定。
(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主体,在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做好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购机补贴机具核实、信息录入和购机情况公告等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系统内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虚报。
4、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等有关规定,管住管好所属单位职工不违规违法。
二、责任考核
区农业农村局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行政约谈、通报批评、惩扣推广经费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