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制度
为推动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农
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简便
易行,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分级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县(市)农牧农村部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
效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分年度考核。实行本级自评,上级考核的工作程序,州农
牧农村局考核各县(市)。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
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作为
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予以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