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受理农机购置
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工作规程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省农
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结合甘孜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
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 受理举报
( ( 一) ) 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州农机购
置补贴项目实施相关单位、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
行检举、控告。
( ( 二) )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的方式,也可以通过
电话、电报、传真、信函或其他书面方式。
( ( 三) ) 专人受理: :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当面举报应由受
理工作人员分别单独进行并做好笔录,笔录应由举报人签名或
者盖章;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受理电报、传真、信函和其他书面方式的举报,指定专人拆阅、
登记;对内容不详的署名举报,应当及时约请举报人面谈或通
过其他方式索取补充材料。
二、调查核实
(一) 工作原则
1. 及时性原则 。受理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认真核实举
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匿名举报事实不清、情况不明、证据不
足的材料和信息,仅作为工作调研的重点和参考,原则上不进
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2. 保密性原则 。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
报单位及个人。
3. 分级负责原则 。对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举报,原
则上由上一级农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生产企业、经销商违
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农机主管部门
调查核实;对跨行政区域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州农机
主管部门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 ( 二) ) 工作程序
1.组成调查小组,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
2.调查小组通过走访、现场查看核实、询间、查阅并复印
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小组应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事情的起因、调查小组成员的构成、调查核实
情况、初步结论、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附件要齐全。
4.按照《甘孜州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
度》要求,对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处理
意见。
5.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如举报人要求答复
本人所举报事项处理结果的,由受理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将
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