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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 阅读:308 | 编辑:稻城县管理 | 作者: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农机站 | 文章来源: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稻城县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决策工作,以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省农业厅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稻城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对农机购置补贴中违纪违规的惩处;

3.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需集体决策的购机补贴事项由农业农机推广和土壤肥料站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召开。

2.提交集体讨论事项的人员在会议上陈述需讨论事项内容,详细介绍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会人员充分讨论,认真研究,积极献计献策,经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材料。农机推广站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集体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3.局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局纪检部门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