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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大竹县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 阅读:354 | 编辑:大竹县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本地

大竹县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大竹县农林局   大竹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乡镇(街道)业技术推广站、财政

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现将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1.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财政、纪检监察、公安、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乡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技推广站与其财政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文件规定,坚持依法依规行政

  2. 规范补贴程序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者购买补贴机具,凭发票、直补卡、身份证等规定材料到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申请办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每月向县农林局上报一批申请资料的汇总数据;经县农林局抽查,县财政局抽查、审核后实施兑付。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3. 加强对象审核

    为确保每位购机户顺利申请补贴,根据省农业厅对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有关规定,我们在系统里相关参数上限设置如下:同一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参数为10同一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参数为100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机具补贴资金总额参数为300同一身份证年度内购买台数审核参数为2/单台补贴审核参数为2000元(这2个参数是指达到这一参数时,操作人员在“系统”里录入申请时需要点击“已审核”才能顺利录入)。从参数设置看前面的购买限制参数很大,后面的审核参数较小,目的是加强补贴对象的审核,请在系统提示审核时认真对补贴对象进行审核,把好源头关。

  4. 加强购机核实

    购机核实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最难的一环,请各乡镇审核时做到人机见面、逐台核实。

  5. 提高信息准确率

    由于自今年7月农机购置补贴纳入大竹县监察局的大竹县民生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要求各条信息准确反映补贴发放情况。为此,请严格按照附件2所列的最新行政区划录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信息,确保系统里导出的信息顺利导入监管系统。

  6. 加快结算进度

    系统里另外2个参数设置情况为:公示期天数7天,兑付期天数90天(从打印申请表开始计时)。由于每个申请在“系统”里要经过:申请录入、申请打印、购机核实、公示、分批次申请结算(以上步骤由乡镇街道操作)、申请数据汇总(县农林局负责)、资金兑付(县财政局负责)等环节,从往年实施情况看,90天并不宽裕,各地应高度重视,在收到购机户补贴申请后,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申请结算并报送县农林局。

    另外,对于需要纠错的补贴资金兑付,各乡镇(街道)业技术推广站应高度重视,及时修改上报,力争一次性修改正确,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附件:

  7.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8. 大竹县2017年度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统计表

     

    大竹县林局 大竹县财政

    2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