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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转《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封闭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个型产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阅读:367 | 编辑:周鹏 | 作者: | 文章来源: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封闭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个型产品的通告

2021 年 10 月 19 日,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就威马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行为, 召集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将约谈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N〔2021〕1894 号《关于调查处理群 众来信反映有关问题的函》,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就群众举报“重 庆 威 马 农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的 型 号 1WG4.0-100FQ-ZC 、 1WGQZ4.0-100、1WG4.0-96FQ-ZC 等微耕机存在未安装防烫网、 扶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威马公司 生产的型号 1WG4.0-100FQ-ZC、1WGQZ4.0-100、1WG4.0-96FQ-ZC 微耕机存在“扶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属于《四川省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川农业函〔2017〕1083 号)中第二章第 7 条第(二)项中“违 背承诺,销售的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的较— 2 — 重违规行为。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在听取威马公司情况陈述的基础 上,结合该系列机型比较受群众欢迎等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以下 处理措施:

一、暂停威马公司生产的 1WG4.0-100FQ-ZC、1WGQZ4.0-100、 1WG4.0-96FQ-ZC 等三款违规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资格,期限为 3 个月(时间从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止)。

二、责令威马公司自约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全省范围内销 售以上不合格产品。

三、责令威马公司立即对已销售但未申报购置补贴的违规产 品实行全部召回整改,整改期限为 3 个月。

四、责令威马公司对已销售且购机农户已申报购置补贴的违 规产品作出书面承诺,承诺购机户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违规问 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威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五、整改结束后,责令威马公司向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整 改报告和解除暂停购置补贴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将视其整改 情况作出是否解除你公司购置补贴资格的决定。

参加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 宇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母 鑫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陈永和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技术员 陈思宇

市农业农村局副县级干部 李仲明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小刚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股股长 李 晋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股购置补贴工作人员 杨君华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张 继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颜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