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结算: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财政局统一管理。
2、农业局形成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和《宝兴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送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对农业局报送的补贴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抽查,同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各购机户。
购机户申请补贴后,经农业局与财政局商议,一致决定:鉴于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量偏少,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相关股室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3-6个月内完成补贴审核工作,资金结算工作在2017年12月将补贴资金兑付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