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办理流程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但补贴手续须在本县办理。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宝兴县农村信用社惠农补贴账户“一卡通”(经营组织需持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信用社账户)、购机发票、所购机具(或人机合影照)到农业局农机管理股申请补贴。并对自主购机行为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人员现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陆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打印受理单。
(三)、核实公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设定单台免核实公示补贴额为5000元。
农业局分批次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机具进行逐一入户核实,其它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通过电话询问、入户调查等方式及时进行抽查核实。
同时农业局将购机补贴申请情况发到各乡镇,由乡镇、村对购机人身份、一卡通账号、机具品目、型号、生产企业、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基本配置、购机发票等进行核实和公示(公示时间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