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农业农村局 宝兴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9〕464号)、《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农发〔2019〕120号))等部、省、市新要求,结全我县实际,现就《宝兴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作如下调整,请在本辖区内积极做好政策宣传。
一、调整内容
(一)扩大补贴机具各类范围: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调整后机具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调整后,2019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8小类108个品目。(详见附件)
(二)补贴标准:按2019年调整优化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详见附件)
(三)补贴资金规模:资金量:2019可用国家项目资金为50万元。
(四)补贴时间:从2019年9月开始至新的购机补贴政策出台为止。
(五)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及以下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
鉴于我县近几年申请补贴的农户数量较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从事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少,加之还分别承担了其他的工作,工作量大,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兑付在2019年12月集中兑付一次,将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对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采取封闭暂停或取消相关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等措施之前,购机者已购置并已申报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
(六)购机补贴系统基本参数设置
补贴产品公示天数设置为30天。兑付期天数为90天。
(七)补贴申请办理:2019年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常年连续办理,方便购机者购机和申请补贴。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八)补贴机具核验:按《宝兴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核验。
二、工作要求
(一)将调整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公示到村到组,确保全县群众对调整后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全面了解,在购机后能顺利申请补贴资金。
(二)相关人员加强政策学习,确保能严格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
1.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农发[2019]120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
3.宝兴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试行)
4.宝兴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流程
宝兴县农业农村局 宝兴县财政局
2019年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