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实力,巴中市级财政2018年挤出资金300万元,对全市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其中一半以上资金用于农机设施设备购置。平昌县众诚种植专业合作社、南江县优质香稻专业合作社、巴中市巴州区祝家大院粮油专业合作社、巴中市恩阳区原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江县顺和通米业有限公司、巴中空山马铃薯研究所榜上有名,各将获得50万元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