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23日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 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报废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报废种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和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谷物(粮食)干燥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碾米机等。后六类为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新增机具。
(二)报废条件。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 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 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应就机具 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 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1. 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
2. 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 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四、资金安排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资金,实施报废更新补贴,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其中: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予以补贴;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按照 800元予以补贴;其他农机报废,按照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按照50%的比例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定点开展回收拆解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以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经营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同时,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也进行定点回收。区供销联社要充分利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在农机报废回收、信息收集、资格审查、价格评估、临时存放、转运搬运、回收拆解等环节积极参与。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 业,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 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 则,共同协商确定。回收单位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 立档案,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见附件4),对国家禁止生产 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区农业农村局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 主(代理人)持《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区农机监理站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区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其所有人是安州区本地户籍的,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安州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其牌证是安州区农机监理站核发的,可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安州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其牌证是安州区以外核发的,应凭《确认表》到最后登记的农机监理机构所在地申请报废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需同步提供新购置机具证明材料。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充足,全区当年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若当年资金不足,可在下年度优先安排。原则上每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机具总数不得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机具总数不得超过30台(套)。报废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销联社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与指导工作、负责享受补贴的信息公示工作;区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在确保购置补贴资金的兑付下负责兑付报废更新农机具的补贴资金;区供销联社要充分利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在农机报废回收、信息收集、资格审查、价格评估、临时存放、转运搬运、回收拆解等环节积极参与。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同时对政策实施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二)推行便民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政务+供销”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购机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和农机购置与应用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按有关规定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回收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严禁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安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绵安农函〔2020〕317号)同步废止。本方案规定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具体明确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1. 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4.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5.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 个人信息表
 
附 件 1
四川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最高 报废补贴额 (元)  | 报废并新购置 同种类机具最 高报废补贴额 (元)  | 
 
 
 
 1  | 
 
 
 水稻 插秧机  | 4行手扶步进式  | 1740  | 2610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2170  | 3255  | ||
4-5行四轮乘坐式  | 5400  | 8100  | ||
6—7行四轮乘坐式  | 9930  | 14895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2500  | 18750  | ||
 
 
 
 
 
 
 
 
 2  | 
 
 
 
 
 
 
 
 联合 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自走式全喂入(稻麦)  | 3000  | 4500  | 
喂入量1-3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5500  | 8250  | ||
喂入量3-4kg/s(含)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7300  | 10950  | ||
喂入量4kg/s以上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  | 11000  | 16500  | ||
3行,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稻麦)  | 7200  | 108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 喂入(稻麦)  | 17500  | 26250  | ||
2行,自走式(玉米)  | 7200  | 10800  | ||
3行,自走式(玉米)  | 12500  | 18750  | ||
4行及以上,自走式(玉米)  | 20000  | 30000  | ||
 
 
 3  | 
 
 
 播种机  | 6行以下  | 600  | 900  | 
6-11行  | 1200  | 1800  | ||
12-18行  | 1600  | 2400  | ||
18行以上  | 2000  | 300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 最高报废 补贴额 (元)  | 
 4  | 农用北斗辅助 驾驶系统  | 
 800  | |
 
 
 
 
 
 
 5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500  | 
20(含) - 50马力(含)  | 3850  | ||
50-80马力(含)  | 7860  |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
 
 
 
 
 
 6  | 
 
 
 
 
 机动喷雾 (粉)机  | 18m以下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80  | 
18m及以上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 1320  | ||
18m及以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2310  | ||
18马力以下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1620  | ||
18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 5380  | ||
 7  | 
 机动脱粒机  | 稻麦脱粒机  | 50  | 
玉米脱粒机  | 20  | ||
 
 
 8  | 
 
 饲料(草) 粉碎机  | 400mm以下饲料粉碎机  | 40  |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 170  | ||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 240  | ||
 9  | 
 铡草机  | 1—9t/h  | 170  | 
9t/h及以上  | 510  | 
序号  | 
 种类  | 
 类别  | 报废机具 最高报废 补贴额 (元)  | 
 
 
 
 
 
 
 
 10  | 
 
 
 
 
 
 
 
 旋耕机  | 单轴1-1.5m旋耕机  | 100  | 
单轴1.5-2m旋耕机  | 280  | ||
单轴2-2.5m旋耕机  | 540  | ||
单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690  | ||
双轴1-1.5m旋耕机  | 180  | ||
双轴1.5-2m旋耕机  | 480  | ||
双轴2-2.5m旋耕机  | 930  | ||
双轴2.5m及以上旋耕机  | 1020  | ||
1.2-2m履带自走式  | 2670  | ||
2m及以上履带自走式  | 5430  | ||
11  | 微耕机  | 200  | |
12  | 植保无人驾驶 航空器  | 2400  | |
 
 13  | 
 秸秆粉碎 还田机  | 1.5m以下  | 270  | 
1.5-2.5m  | 580  | ||
2.5m及以上  | 810  | ||
 
 
 
 
 
 
 14  | 
 
 
 
 
 
 谷物(粮食) 干燥机  | 3-5t平床式  | 1350  | 
5t及以上平床式  | 2580  | ||
2-4t循环式  | 1620  | ||
4-10t循环式  | 4770  | ||
10-20t循环式  | 6780  | ||
20-30t循环式  | 8700  | ||
30t及以上循环式  | 14070  | ||
50t/d以下连续式  | 4500  | ||
50t/d-100t/d连续式  | 9300  | ||
100t/d及以上连续式  | 20000  | ||
 15  | 
 碾米机  | 碾米机  | 150  | 
垄碾组合米机 (具备剥壳、清选、碾米、抛光功能)  | 
 2520  | 
附件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 ( 身 份 证 : ; 住 址 ;联系电话: ) 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整机出厂 编号为 ,发动机出厂编号 的 型号 ,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年 月
 
附 件 3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具品牌型号  | 机主联系电话  | ||||
出厂编号  | 机型/类别  | ||||
底盘(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
出厂日期  | 牌照号码  | ||||
回收日期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
 
 
 
 报废条件核实情况 (在对应条件后面 划“ √ ”)  | 序号  | 报废条件  | 核实 结果  | ||
1  | 符合农业机械报废相关政策标准的  | ||||
2  | 影响安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3  |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 ||||
4  | 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 ||||
 核实人 (签字)  |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
说明:
1.此表为样表,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表格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2.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监 理机构印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四联交核发地农机监理机 构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4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农业机械机主:
五、解体日期:
 
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农机整机拆解前照片粘贴处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 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农机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销毁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农业农村部门存查;一份 由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
 
附件5
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单位(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村组  | 机主姓名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报废 数量 (台)  | 单台 补贴额 (元)  | 总补 贴额 (元)  |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印发  |